話費入信用記錄有加劇電信壟斷之嫌
    2007-04-23        來源:東方早報
  央視《經濟信息聯播》21日報道,手機欠費記錄今後將作為不良信用信息,進入到銀行的個人信用檔案,經常欠費者會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費貸款。據了解,目前央行已經和信息産業部達成協定,同意電信用戶繳費信息接入個人徵信系統,並已經責成各地人民銀行和電信企業推進這項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稱,這“對於提高我們社會,包括企業、老百姓的信用意識,會有很大好處。”
  按理説,這一“有利於社會、企業和老百姓”的舉措,應當受到大家歡迎才是,然而,網上對於這措施的推行大多持反對意見,這與最高人民法院“被執行人黑名單”等建立信用檔案的舉措普遍受歡迎的情形截然相反。何以單單電話繳費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受到質疑?我以為,這主要是因為電信作為一個行政壟斷部門,在自身服務存在諸多瑕疵,又沒有進行充分聽證的情況下,強行推出這一舉措,有強化壟斷之嫌。電信部門的座機費、電話卡餘額計算等等霸王條款,種種捆綁性、欺詐性收費,都讓電信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成為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抨擊的對象。如2006年就曾有全國政協委員對電信亂收費現象義憤填膺,痛斥其中種種亂象,並估算出全國每年産生的電信欺詐性收費高達70億元以上。在這種情形下,許多用戶欠費或者不繳費,就存在很複雜的原因,他們或是用這種方式來為抵消電信的不當收費,為自身維權;或是表達自身對於電信霸王條款的抗議。在這種情形下,以不及時繳費就讓欠費記錄成為不良信用信息,讓消費者在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費貸款上受阻,有借銀行個人信用檔案來要挾消費者之嫌。
  而且,對於手機欠費,除非少數拖欠鉅額費用的外,完全沒有必要用進入銀行的個人信用檔案這種“株連”形式。因為即使不是出於對電信服務不滿而拖欠費用者,大多都是無意識拖欠,而且平常消費的金額也不大,電信對於欠費者,電信完全可以對其進行停機處理達到讓其繳費的目的,用欠費記錄成為不良信用信息的形式,等於給本身處於壟斷強勢地位的電信,又加上了一個要挾消費者的法寶。
  這一措施還面臨着合法性的拷問。按理説,這一關係到限制公民自由貸款權利的措施,理應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等來加以制訂,但實際上這一措施僅僅是由央行和信息産業部達成協定就準備推行。更重要的是,在電信部門還處於壟斷地位的條件下,對於這一涉及公眾利益的措施的推出,居然沒有看到有關部門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公開的聽證,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這使得這一措施僅僅是相關行政部門的意圖,而沒有反映公眾的意志。那麼,即使它真的是“有利於社會、企業和老百姓”,又怎麼能得到公眾的認同?公眾怎麼可能不認為它是電信部門加強壟斷地位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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