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柏林:雨水循環利用
2007-04-20 來源:《人民日報》2007-04-20 2版
市府規定,新建或改建開發區必須考慮雨水利用系統。為此,適宜建設綠地的建築屋頂全部建成“綠頂”以滯蓄雨水,不宜建設綠地的屋頂或者“綠頂”消化不了的剩餘雨水,通過雨漏管道進入地下總蓄水池,與地面人工湖和水景觀相連,形成雨水循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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