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自建房,且慢忙着批鬥
    2007-03-28        來源:中經論壇
  自從單位自建房政策實施以來,社會引起了軒然大波,各種聲音都有。當然各持各的理,誰也説服不了誰。
  筆者以為,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無論是單位自建房,還是廉租房,又或者是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房,都應該作為一種緩解高房價矛盾的有效形式。房價高自然有多方面的因素,市場調控也好,房産開發商也好,這些都不是我們哪一個人可以左右得了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必然産生激烈的供需矛盾,而房産制度的多元化或多或少總可以緩解一下突出的矛盾,讓一部分人可以享受到實惠,找到一個安身之所,也算是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經濟學家茅於軾認為:政府手裏有錢有地,就應該幫助建廉租房,不是幫助買房子……從經濟學來看,房價高是市場決定的,我們用一個低於市場的價格去建房買房,那麼這個差額從哪來呢?有人撿了便宜,但這個便宜是誰的損失呢?説來説去,還是沒有説到根本問題上。問題的關鍵是目前的房價已經不完全是市場決定的結果,房價的高漲不下必定存在着大量人為的外界因素。這個市場價格已經打破了傳統那種單純意義上的供求決定價格的規律,所以説市場價格也就根本不能作為一個衡量的標準,那個差額的存在也就不能説是讓誰撿了便宜。説白了,其實我們所看到的低價買到的房子,最大的損失者就是房産開發商,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在他們掌控下的那個利益標準。如果這樣也算是損失,那過去百姓一直花高價錢買來房,這個損失又該誰來補呢?
  目前的問題是,高房價所帶來的利潤到底到了誰的腰包?是國家還是某些有居心的房産開發商,還是那些惡意炒房者?不少人説經濟適用房也好,單位自建房也好,都是對我們國家經濟的一個衝擊,但是究竟是什麼情況還需要再去考證。不能因為一點經濟上的損失就把一項利民的政策一棒子打死,這也不該是我們的作風。
  不管自建房政策的實施到底該褒該貶,留給事實來評價。當然,無論實行什麼樣的房價政策,能夠享受到實惠的總是一部分人,但筆者以為,能夠解決這一部分人的問題總比什麼問題都不解決要強。公平總是相對的,這就是我們所説的為什麼房産市場也應該實行多元化的原因。這種政策對你公平了,那種政策對他公平,任何一種政策,只要能有人享受到實惠,而且這部分人不是脫離群眾的小部分人,就可以了。因為房價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一天兩天或者一個兩個的政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只有一步步來,才能夠實現最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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