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研究開徵物業稅穩定房價
人大代表建議對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免徵
    2007-03-13    尹海峽    來源:現代快報

  綜合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目前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中,首次提出將“研究開徵物業稅的實施方案”。
  物業稅,通常被稱之“不動産稅”或“地産稅”,是抑制房地産價格增長過快的一種有力的稅收杠桿工具,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産,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着其市值波動而定。
  近年來,國內大中城市的房價呈現邊調控邊走高的態勢。數據顯示,2006年國內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5 .5%,其中北京房價一度走出了連續7個月呈兩位數的增長勢頭。房價過高,已成為社會各界反映較強烈的一個問題。
  面對這種情況,兩會召開以來,有些代表委員呼籲研究&&物業稅,期望物業稅能成為房地産業發展的“穩定器”。
  “物業稅的開徵將對房地産市場産生較大影響,以前物業稅一直處於探索階段,財政預算報告現在如此&&,應該説邁出了很大一步。”福建省福州市建設局副局長、全國人大代表羅蜀榕説。
  羅蜀榕代表説,按照誰佔有就付出代價,而且過分佔有應該付出懲罰性代價的道理,這有助於調整市場的供應結構。開徵物業稅可以讓房屋回歸到居住、保障基本消費的功能上來,對於遏制炒房、非居住需要的購房需求有較大的作用。
  不過,由於目前在中國尚沒有明確提出征收物業稅的具體實施細則和措施,因此,物業稅開徵的具體方案是什麼,物業稅對中國房地産市場影響有多大,還存在不少爭議。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統計局副局長孫菊生認為,從中短期看開徵物業稅對平抑房價有一定作用,但因這一稅種會涉及諸多複雜因素,所以不能説從根本上就遏制了投機行為。
  “物業稅在國外屬於調節貧富差距的主要手段,而不是抑制房價的手段。” 孫菊生代表説,“近年來中國的城市房價壓不下來,主要是某些地方欲借房地産開發取得經濟增長,並且在房價上也存在着官商勾結的現象。”
  王翔委員還舉例説,英國也徵收了物業稅,可是最近幾年英國房價也漲得很快。他認為,房價主要還是與房貸首期門檻、銀行利率等因素相關。從長遠看,開徵物業稅並不一定就意味着房價下降。
  一些代表委員也認為,開徵物業稅對調控房産市場值得期待,但它同時是個複雜工程,需要找到恰當的平衡點方可實施。“我個人認為短期內&&有關措施尚有困難,既要保障普通百姓住房,又要抑制不適當消費,這中間需要做比較多的工作。” 羅蜀榕代表説。
  羅蜀榕代表建議,如果開徵物業稅,要充分保障普通人的利益,保障其居住條件生活水準。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不應該再開徵物業稅。
  如何控制過高的房價?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協委員、市價格監督員薛正毅和南京工業大學房地産係博士吳翔華做客“生活南京”(www.lifenanjing.com.cn),發表了精彩的觀點。
  薛正毅: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務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應該建立聽證會制度。”
  住房問題肯定是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物價部門可以召開房價聽證會,各方面合作才能更有效地抑制房價。
  吳翔華:控制房價,重在改善供應結構,把普通商品房,中小戶型在供應的比重中增加。在土地供應這一塊,目前是開發商手上囤積的土地沒有完全釋放出來,政府要完善監督機制,把囤積的土地或者閒置的土地推上市場。
  在土地供應方面,不能完全局限於國有土地的開發,完全可以把一些用於建設的集體土地盤活,加大土地供應,從而大大增加了中低價商品房開發量,自然能穩住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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