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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使用安全,促進玩具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玩具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福建、廣東、浙江、江蘇、上海等5個省市108家企業生産的120種産品,産品抽樣合格率為80.8%。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玩具材料不合格。國家標準要求玩具採用的材料應清潔乾淨,無污染。抽查中有個別玩具材料有污染不清潔。
2、玩具有危險毛邊。危險毛邊是塑料件的邊緣存在的容易劃傷兒童皮膚的毛剌。抽查中有個別塑料玩具上存在危險毛邊。
3、突出物不合格。突出物是玩具上面向上突起的硬性的末端面積較小的部件,其末端應加以保護以增加末端的接觸面積。抽查中有個別玩具突出物的保護件在試驗後脫落。
4、小零件不符合標準規定。供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應設警告説明,警告消費者該玩具不適用於3歲以下兒童。對於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含有小零件,並且在合理濫用試驗後不應産生小零件。抽查中有部分玩具在試驗後産生小零件等。
5、標誌和使用説明不規範。標識內容作為引導消費者選購和使用玩具的安全指南,是玩具質量中的一個重要技術要求。標識內容沒有或不全,都將對消費者産生誤導作用,直接關係到兒童的使用安全,影響玩具的適齡消費。抽查中有部分玩具無合格證、標準號標注錯誤、電池安全使用説明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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