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帶來股市寶藏
    2006-12-12    賀宛男    來源:理財周刊

   當股改尋寶游戲基本結束之後,我們又迎來了一個新的尋寶機會。2007年,上市公司將採取新的財務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改變了老準則的一些傳統計量方式,如投資性房地産、交易性金融資産等,將使一些公司資産增值的部分得以體現,財富寶藏即將顯露。

  新會計準則將從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實行。毫無疑問,新準則下有金礦,那麼,企業的哪些資産會埋有金礦,金礦中的寶藏又該怎樣去發現、發掘,進而轉化為投資人的財富呢?本文的結論是:投資性資産是新準則金礦的集中地。

為什麼是投資性資産

  長期以來,上市公司會計報表中的"資産"被劃分為四大塊,流動資産、長期投資、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其實,就資産的作用或者説用途而言,主要是三大項,消耗性資産、資本性資産和投資性資産。消耗性資産包括存貨中的原材料、産品、半成品,用於購買原材料和日常經營活動所需的貨幣資金、以及在此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應付款項等,實際上也就是流動資産;資本性資産表現為生産經營中必不可少的固定資産(包括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産等;投資性資産其本質是企業將暫時不用的資金用於各種投資。一般來説,消耗性資産和資本性資産是企業的主體資産,而投資性資産是有了富裕資金後才投入的,這就像一個家庭,維持日常生活後有了多餘的錢才去投資股票、債券、房地産,以及高成長企業,等等。
  可是,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投資性資産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特別是近兩年來"流動性過剩"已成為中國經濟的關鍵詞。流動性過剩(通俗地説就是錢太多)只能有兩個流向:不是從事各種資本投資,從而引發房地産熱、開發區熱、基礎設施重復建設熱等;就是去購置各種投資性資産,但在國家宏觀調控不斷抑制投資過熱的大背景下,資本投資邊際效益下降。過剩的流動性(包括境外資金)越來越多地涌向投資性資産,其結果只能抬高資産價格,投資性資産價值重估也就勢在必行。
  就如造就世界首富的(比爾蓋茨、巴菲特等)首先是投資性資産,而不是開工廠辦商店一類的經營性資産一樣,上市公司中藏寶最多的也必將是投資性資産,而不是什麼別的資産。

哪些投資性資産將大放異彩

  通觀新會計準則,上市公司中存在巨大升值潛力的投資性資産主要是以下三項:(1)交易性金融資産;(2)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3)投資性房地産。
  交易性金融資産即原來短期投資欄下的股票、債券、基金投資等;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指的是原來在長期股權投資欄下,報告年度將用於出售的金融資産,如上市公司限售股轉變為可流通股等;投資性房地産,指的是用於出租或資本增值的房地産。這三項資産,第一項為短期投資,後兩項為長期投資,按照舊會計準則,三項資産原來均採用成本法,即按投入或購置時的成本計量,到報告期末若市值低於成本,需分別計提長、短期投資減值準備,若市值高於成本,卻並不能作為利潤,只有到出售時才能計算投資收益。
  新會計準則改變了原有的會計計量方法,規定投資性資産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對於第一項和第二項,即交易性金融資産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由於股票、債券天天都有交易,其公允價值也就很容易確定,上市公司只需在年初公告本年度將有多少"長期股權投資"轉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即可。如歲寶熱電,其投資民生銀行的股權按市值計算達10多億元,該公司已公告,2007年度將有3億元市值用於出售,即將民生銀行相關股份由"長期股權投資"轉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
  可是對投資性房地産來説,其公允價值就不那麼容易確定,新會計準則於是規定了若干條件,如必須有活躍的房地産交易市場,以及企業能夠從市場中取得相關價格信息等。
  顯然,投資性資産由原來的成本法計量改為公允價值計量,其升值空間極大,擁有投資性資産較多的上市公司,其利潤(投資收益)和凈資産都將呈現巨幅增長,自然股價也將隨之騰飛。但對投資人來説,必須認真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到底哪些資産可以確認為投資性資産,特別是投資性房地産尤須細加區分;二是上市公司願意將多少長期投資轉化為投資性資産,其中又有多少願意採用公允價值計量。

投資性房地産的種種誤讀

  鋻於投資性房地産沒有股票、債券那樣活躍的交易市場,新會計準則第3號專門對此作了界定:"投資性房地産,指的是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産",房地産企業"存貨"科目中用於出售的房地産,以及企業自用的房地産被排除在外。同樣,酒店、旅館等日常出租的客房也不是投資性房地産,對此,"《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産》解釋"是這樣表述的:"企業擁有並自行經營的旅館飯店,其經營目的是通過向客戶提供服務取得服務收入,該業務不具有租賃性質,不屬於投資性房地産;將其擁有的旅館飯店部分或全部出租,且出租部分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出租的部分可以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産。"
  對照准則及有關條文的解釋,市場對投資性房地産有不少誤讀。
  誤讀一:哪家房地産企業土地儲備多,重估後升值潛力大,投資收益就高。其實,房地産企業的土地儲備及開發中的房地産均非投資性資産,以投資性房地産最多的浦東金橋為例,該公司47億元總資産,25.42億元凈資産,放在"其他長期資産"科目中用於出租的開發産品(包括地産和房産)就達29.8億元,按照新準則,近30億元的"其他長期資産"基本上均可轉為投資性房地産。
  誤讀二:地處黃金地段的商業地産可作為投資性房地産。事實是,如果係自用,並不屬於投資性資産;但如益民百貨,公司凈資産8.7億元,用於出租的房屋及建築物就達6.54億元(包括商鋪、辦公樓、廠房,住宅等),當可屬投資性房産,加之公司所處淮海路等頂級地段,升值空間巨大。
  誤讀三:酒店房産主要用於出租,可屬投資性房産,因而有人就把中國國貿、錦江酒店等都作為投資性房地産概念股,其實,上文已經提到,一般的酒店客房不屬投資性資産,只有將其"部分或全部出租",並且可以"單獨計量和出售"的,才能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産。而這兩家公司中類似整棟大樓出租的似乎並不多。

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之利弊

  對股票投資人來説,你買的上市公司的投資性資産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就猶同抱了個金娃娃;可是對上市公司來説,願不願意採用公允價值,什麼時候採用公允價值,有多少投資性資産由成本計量轉變為公允價值計量,卻是另外一回事。
  就拿投資性房地産來説,新會計準則第3號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産,企業可以採用公允價值計量,也可以仍然採用成本法計量,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産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産,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於是,問題産生了:採用新會計準則第一年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確實一口吃了個大胖子,拿浦東金橋來説,其近30億元投資性房地産若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恐怕翻番都不止,但次年呢?如果房地産價格跌了,也得採用公允價值,以後漲漲跌跌,每年經營業績勢將變得很不穩定。再説,採用公允價值後,相關房産不能折舊(作為無形資産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攤銷),勢必要多繳稅。更厲害的是,成本法改為公允價值法後,升值部分就算按15%所得稅率,稅收也絕對不是小數,而這時候企業實際上並無"所得",更無現金流入,卻要繳沒有所得的"所得稅",縱然因交易行為尚未真正發生,只作為"遞延稅項",畢竟是利潤總額中扣下一大塊,企業會願意嗎?
  但是,採用公允價值對企業也有很大一塊誘惑:除了當年業績大增、股價大漲,大股東市值大升之外(如果恰逢高管期股行權年,其個人腰包更會大鼓特鼓),由於凈資産的大幅增長,企業融資能力將得到極大提升,這對資産負債率較高、融資已顯得相對困難,而本身發展需要鉅額資金的上市公司尤其如此。
  權衡利弊,肯定會有一些企業對其擁有的投資性資産採用公允價值模式,但從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將是逐步的,分期分批的,以使企業各年的資産和利潤增長顯得較為平滑和穩定。但縱然暫時不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寶藏還是寶藏,並不會因為尚未開採發掘而相形失色,相反,一家上市公司擁有大量隱形潛力資産,還足以支撐股價乃至推高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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