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計程車停運事件始末:兩份文件成為導火索
    2004-08-06    作者:高明    來源:新京報

  8月4日,銀川街頭仍然可見不挂牌照的計程車,另一些計程車的前後牌照則被塑紙遮蓋,沒有司機願意回答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7月29日起,一次計程車司機集體停運的事件在這個城市發生,為期約4天。據當地官方統計,僅7月30日一天,就有7列火車的旅客大量滯留在銀川火車站。
  來自計程車公司方面的消息顯示,7月31日淩晨1時,銀川市建設局向23家計程車公司派出工作組,要求各公司經理寫出書面保證,承諾本公司出租汽車業主當日不參加陳情,恢復正常營運。1個半小時後,有18家公司交了保證書。
  8月3日,銀川計程車基本恢復營運,但此前發生的事件顯然已對城市各個方面産生影響。
  “那兩天道路被人為堵塞,整個銀川的公共交通幾乎陷入癱瘓。”一位市民描述説。
  銀川民航大廈旁的一商戶説,每天從機場大巴下來的外地乘客打不到車,拖著行李站在街上不知所措。深夜下車的乘客,樣子更可憐。
  一位計程車司機在7月31日的境況也相當尷尬:“那天孩子突然高燒需要送醫院,出車前我把車牌摘下來,又用白紙把車身糊了一圈,四周寫上‘自用’,這才敢開出家屬院。”
  停運事件中,一些載客的計程車或中巴車“就像做賊一樣”,一位市民説,一旦被停運的業主發現,這些車輛會立即遭到石塊襲擊。
  有消息顯示,銀川市政府當時曾公開表示要對出車的司機給予獎勵,並承諾一旦車輛受損將由政府賠償,但應者寥寥。

  兩份文件成為導火索

  8月1日,銀川市市長劉學軍發表電視講話向市民道歉,在這個講話中,劉概括了停運事件産生的原因———部分計程車經營者和營運者,對市政府印發的《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更新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一些誤解和意見引起的。
  這兩份文件在7月28日的《銀川晚報》上發布,生效日期為2004年8月1日。《辦法》的關鍵內容是: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使用。凡在經營權競拍之前以行政審批方式取得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並在車輛更新後按有關規定取得5年使用期的經營者,期滿後再給予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1999年9月8日通過競拍取得5年期經營權的經營者,自2004年9月8日起,給予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
  經營者按照上述規定取得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應按每車每年3600元有償使用出讓金標準一次性交清1.8萬元,逾期不交納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
  《銀川晚報》同時刊登了市建設局局長蔣光臨關于《辦法》的答記者問。
  對于銀川計程車經營權管理改革的動因,蔣光臨説,長期以來,當地計程車經營者經營權有償性和有期性的意識非常淡薄,認為一經取得計程車經營權,按期交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就可以永久性地享有使用權。
  蔣光臨指出了當地計程車市場存在的問題———自1999年至今,計程車嚴格實行總量控制不再新增的規定,進入計程車行業惟一的途徑就是通過計程車的買賣實現,因而造成交易價格脫離其實際價值而惡性增長。1999年一輛面臨報廢的計程車市場交易行情價格是1.5萬元,到2003年底市場交易行情價格是12萬元以上。
  “如果照此下去,進入計程車行業的經營者,其投資成本會越來越大,必將形成一個惡性迴圈的漩渦。”蔣光臨説。

  5年政策真空

  銀川的許多計程車司機對“經營權有償使用”確實沒有概念。
  家順汽車出租有限公司的一位司機説,公司每個月都要開業主大會,學習相關行業法規,但從來沒有人談起過經營權有償使用,而每月上繳的費用中也沒有這一項。
  “就在7月30日即新政策出臺前一天,公司經理還在會上説,車戶是你們的,政府不會收走。”這位司機説。
  更多的計程車司機認為,“經營權有償使用概念淡薄”,責任並不在他們。
  “既然國家對經營權的歸屬早有規定,政府為什麼不早做宣傳?”一名不願具名的計程車業主説。
  而銀川市客運交通管理處的一位官員確認,在此次新規定出臺之前,銀川對計程車經營權的使用期限確無定規。1999年出臺的《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曾概括性地規定:“本城市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使用。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但這個管理辦法5年之後才出現在計程車業主們面前。
  一位業主介紹,多年來銀川出租汽車都在該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交易雙方只要談好車戶的轉讓價格,在交易市場交納中介金,再去車管所登記即完成過戶手續,沒有任何部門曾經過問經營權的問題。
  在銀川,計程車經營權有償無期的概念並非車主獨有,銀川商業銀行此前曾長期提供“車戶抵押貸款”項目,單車單保最高貸款額可達6萬元。8月5日,銀商行一位工作人員就此表示:“目前車戶歸屬權不像以前明朗了,車戶抵押貸款業務已暫時取消。”

  10年營運不足還本

  官方資料顯示,城市人口僅60萬人的銀川市擁有各類出租汽車4837輛,其中小公共汽車280輛,其他計程車4557輛,出租汽車公司23家,從業人員近萬人。
  同時,銀川近年來從事計程車行業的人員多為下崗職工、失地農民。該市金鳳區的調查顯示,該區656輛計程車中,失地農民經營的有255輛,下崗職工經營的有140輛。
  在當地,計程車行業利潤雖然不高,但收入比較穩定。一位車主介紹,計程車牌就此被炒熱,此前價格最高炒到了13.8萬元,再加上購車支出10萬多元,要使一輛計程車在路上跑起來最少需要20萬元。
  鵬達出租汽車公司的張師傅2002年3月從市場上花6萬元買了車戶,兩廂富康車又花了他11.5萬元。
  “看到新規定,我簡直精神崩潰了。”張算了筆賬,一輛計程車起步價5元、每公里1.2元,如果24小時不停每天平均能收入250元左右,除去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等各種開支,車輛月均收入約2000元—2500元間,加上修車、罰款等開支,年純收入約2萬元。
  如果按新規定,張跑了兩年的富康車還有8年經營權,他甚至不能收回貸款買車的本錢。
  另一些計程車車主説,2001年銀川曾全面更新面的車,很多離報廢期還很長的車就報廢了,大家當時就指望車戶升值了。如今銀川計程車營運環境已經市場化,但政府應考慮老業主市場培育的功勞,不該一刀切。
  另一個問題是,許多車主既無養老保險,又無醫療保險,很多人已把車戶看作保險底單,如果經營權一旦收回,他們將直接面臨生存問題。

  集體停運事件的發生和平息

  對于停運事件,銀川市官方的定義是“部分出租汽車經營者和營運人員陳情”。
  銀川市政府秘書長白建平介紹,7月28日新規公布後,29日上午8時左右,20余名計程車經營者和營運人員聚集在市政府門口,手持《銀川晚報》發泄不滿,並有個別人員煽動途經政府門口的計程車營運人員及過路人員參與陳情活動。
  至當日14時,約有300名計程車汽車司機打著“強烈反對政府濫用行政職權侵害公民財産權”標語,沿解放街自東向西行進,最終到達自治區政府門口並將道路非法封堵。
  白建平説,7月30日清晨6時許,約有180名計程車經營者開始在北京中路貿易港路口攔截過往計程車和中巴車,並阻塞交通。當日上午11時,大量的計程車經營者將自治區政府路口封堵,其後陳情人員又將銀川市區14個主要路口非法封堵,造成市區交通嚴重不暢。
  從7月29日起,陳情的計程車司機只要見到街上運營的計程車和小中巴,就會扔拋石塊和礦泉水瓶子進行襲擊。一些計程車司機説,大家都在自發地爭取自己的權益,極少數司機卻趁機營運,自然引起同行憤怒。
  據銀川市政府文件,截至8月2日,全市共有83輛車輛被攔截和打砸,其中被打砸的45輛,有12名司機和乘客被打傷,共抓獲鬧事嫌疑人員127人,已依法處理75人,其中依法逮捕4人。
  有市民稱,8月3日上午,全市交通已基本恢復,但自治區政府門前還有幾十名計程車司機陳情。下午,陳情活動才全部結束。
  與此過程相伴隨的是官方的斡旋行動。
  7月30日晚,銀川市政府曾發布通告,表示原定于8月1日實施的《辦法》、《規定》暫緩執行。但不少計程車司機仍心存疑慮。

  7月31日,銀川市副市長陳銀生在長城賓館小禮堂與計程車司機進行對話。但到場的一位車主説,當時副市長並沒有回答司機所提出的問題。

  8月1日,《銀川晚報》刊登銀川市政府秘書長白建平答記者問,再次重申“在新辦法出臺前,計程車的運營管理仍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同日,銀川市市長劉學軍發表電視講話,向因停運而給廣大市民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8月2日早晨,副市長陳銀生再次與100多名計程車經營者代表進行了長達6個小時的對話。

  當晚,200多名來自全市23家計程車公司的經理和計程車司機,聚集銀川市政府禮堂參加會議。市政府再次發布通告,明確表示《辦法》和《規定》不再執行,繼續執行原有的計程車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

  這一通告得到了計程車行業代表們的熱烈掌聲。

  8月4日,銀川市政府秘書長白建平對記者表示,兩條新政策不再執行,只是出于大局的考慮。廢除新政策並不代表政府承認了計程車經營權無期性的錯誤認識。

  “最快今年年底,最晚明年,新的計程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最終還是要出臺,屆時政府會充分考慮廣大業主的權益。”白建平説。

  新規出臺前曾遭激烈反對

  來自銀川市建設局的消息顯示,上述兩份引起軒然大波的文件出臺之前,銀川官方並非沒有了解過民意。
  3月15日開始,市建設局組織了10個調研組在客運出租行業從業人員中進行了調研。此次調研共收回徵求意見表近1200份,有1500余名計程車業主參加了調研會議,佔整個行業業主的31%.但業主幾乎都反對政府將經營權收回。
  根據建設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調研中業主反映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企業管理薄弱,協會職能不能充分發揮;二、政策宣傳工作的滯後造成了經營者對經營權認識的不足。
  4月初,銀川市建設局由副局長帶隊分別對西安、太原、長春、吉林、杭州、南京六個城市的計程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工作進行了為期8天的調研。不久,銀川市建設局副局長李建春組織機關科室起草了《辦法》、《規定》的第一稿。
  6月22日,市建設局局長蔣光臨主持召開了業主代表座談會,23家公司各派一名代表參加了會議。討論的主要問題集中在經營權的使用年限規定為8年太短,經營者難以收回成本。業主要求“四個不變”,即有償使用標準不變、轉讓方式不變、更新政策不變、使用期限不變。
  7月7日,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白雪山主持了各計程車公司經理、業主代表參加的會議,就即將出臺的《辦法》、《規定》第一稿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講解。會上各公司經理和業主代表反映強烈,表示不能接受。
  一位知情人士説,按照市領導的指示,建設局隨後對《辦法》和《規定》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形成了第二稿。但正是這一稿,將經營權期限由原來的8年改為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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