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面向全國發放旅游消費券
    2009-03-18    作者:李亞楠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鄭州電 從3月25日起,洛陽將面向全國主要客源地發放186萬張、價值6520萬元的各類旅游消費券,持旅游消費券可在洛陽市指定景區及商家抵用消費金額。
  記者從中國洛陽2009世界郵展開幕式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洛陽旅游消費券使用時間為4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地包括省內其他城市、周邊城市及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主要客源城市。洛陽市民可憑身份證到市裏19個旅游年票發售點領取,外地游客通過洛陽大型旅行社、各地旅游局、外地的洛陽旅游代理商及全國知名網絡確認相關信息後,即可領到旅游消費券。3種旅游消費券面值10元、50元、100元、2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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