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將大幅度提高“土地閒置費”
2008-10-17 記者:孫彬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南京10月16日電 記者從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江蘇省將“土地閒置費”提高到地價的20%。此舉將有利於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節約和集約用地,減少浪費。
根據新規定,調整後的“土地閒置費”的徵收標準統一按“劃撥”或“出讓”土地價款的20%徵收。其中,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以取得土地發生的成本(扣除稅收)為劃撥土地價款;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以土地出讓金總額為出讓土地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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