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業違法工會有調查權
    2008-08-01        來源:經濟參考報

  日前,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准了《徐州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據介紹,這部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地方性法規,將成為該市工會依法維護職工權益的又一“利器”,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賦予工會在開展勞動法律監督時具有三項職權,即對違法行為的調查權、處理建議權和披露權。工會開展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是《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賦予的職責。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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