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藥品銷售須有“電子身份證”
    2008-04-09    記者:曾亮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以後每一盒藥品上都有自己的電子身份證,公眾撥打電話95001158或114即可查詢全部藥品信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在8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説。國家藥監局今年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藥品監督管理網絡,逐步實施藥品“電子身份證”監管制度。
  顏江瑛説,2008年實行“電子身份證”監管的藥品有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四類。四類藥品的生産、經營企業在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賦碼入網,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銷售。而且,企業在上市前必須在産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監管碼。“消費者可通過網站、手機短信、撥打電話95001158或114,或者使用監管碼進行終端查詢到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生産企業、生産日期、生産批號、有效期等信息。”
  據悉,目前進入全國藥品監督管理網的藥品共有麻醉藥、第一類精神藥品、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第二類精神藥品六類産品。“十一五”期間,相關的藥品將全部納入全國藥品監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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