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引導落後産能提前“退市”
    2008-01-10    記者:王炤坤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太原1月9日電 在部署今年的經濟工作時,山西省把節能減排作為全省的一大攻堅任務。在2007年大規模淘汰落後産能的基礎上,該省注重多管齊下,引導未來三年的落後産能提前“退市”。
  山西省經委主任洪發科説,2008年,山西省將排出“十一五”後三年淘汰落後産能的時間表,明確目標任務,採取“六停”(即停水、停電、停氣、停運、停貸、停證)等強制性措施,綜合運用行業准入、差別電價、差別排污費、“早退多補”等政策,關停淘汰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落後生産設備、工藝和企業,同時嚴格禁止落後生産能力的轉移和流動。
  據悉,山西省政府已經制定“淘汰落後産能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據此制定各行業淘汰落後産能補償實施方案。各市也將拿出一定的資金用於淘汰落後産能的補償,全面建立落後産能退出補償機制。山西省還要求,一手抓關停,一手抓穩定,妥善解決關停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尤其要解決好被關停企業的職工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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