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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京電
無錫市關於政府採購支持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産品的實施意見日前全新亮相。即日起,無錫市將優先採購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産品,並在政府採購招標過程中,降低相關企業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的“門檻”,對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産品予以加分或價格優惠。 以往,政府採購中心根據不同的採購標的,規定競標企業的註冊資金、生産業績等,一註解冊資金低但研發能力較強的企業可能因此被擋在政府採購門外。此次,無錫市決定,對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産品的生産、經營企業,可在註冊資金等方面適當降低資質要求,放寬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的標準和條件。同時通過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減免履約保證金和相關競標費用等措施,對企業進行支持和保護。 政府採購一貫堅持“價低者得”的原則,事實上,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産品的價格上市初期通常高於普通産品。無錫市財政局有關人士稱,一些自主創新産品儘管從眼前看成本較高,但從其使用性能、壽命等方面綜合考慮,成本還是相對較低的。為此,對經過認定的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産品,凡採用最低評標價法評審的採購項目,無錫將給予其5%~10%幅度不等的價格扣除;凡採用綜合評分法評審的採購項目,在價格評標項中,分別給予價格評標和技術評標總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凡採用性價比法評審的採購項目,可增加自主創新、節能環保評分因素和給予4%-8%幅度不等的價格扣除。 此外,無錫市還規定,對採購規模達到公開招標標準以上的,經認定自主創新技術含量高、技術規格和價格難以確定的服務項目採購,經批准後可變更採購方式,採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或詢價等採購方式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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