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領導幹部問責範圍將進一步擴大
    2007-06-25    記者:卜雲彤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海口電 海南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頒佈了《海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領導幹部問責範圍和問責主體進一步擴大。
  具體來説有六個方面:一是問責範圍和問責主體擴大。新規定將問責對象的範圍由原來的省政府部門和市縣政府的行政首長擴大到省委、省政府直屬部門、市縣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二是問責規定明確了對負有政治與道義責任的黨政領導幹部也要進行追究。三是加大了問責的力度,在原有問責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了“調整工作崗位”和“免職”兩種組織措施。四是提倡自我問責。領導幹部以公開檢討、賠禮道歉、引咎辭職等方式主動承擔道義和政治責任,可以從輕問責。五是增加了黨內的問責信息來源。六是強調公開透明和問責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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