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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8月10日在其官網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稱,將首先在全國五省八市開展低碳省區、低碳城市試點。《通知》顯示,開展試點的五省分別為廣東、遼寧、湖北、陜西、雲南,八市分別為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 國家發改委稱,試點省、城市應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當地“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減排目標的落實。國家發改委還&&,試點地區應推進低碳技術研發、示範和産業化,積極運用低碳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産業,並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産業,倡導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除此,據悉,入選試點地區需在8月底向國家發改委提交低碳試點實施方案報批,在獲批後展開工作。記者了解到,試點地區的實施方案或在制定之中,或在等待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尚未有一家試點地區對外公布其完成方案。 同時,國家發改委還&&,將與試點地區發改部門建立&&機制,定期對試點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對於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及時總結,加以推廣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