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
    2010-07-26    作者:馬繼鵬    來源:國際金融報
    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7月23日聯合發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根據《大綱》要求,國家將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生産企業減免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大綱》要求的資源綜合利用範圍包括礦産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技術、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農林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技術等。
  根據規定,對於生産再生水、利用廢舊輪胎為原料生産膠粉和翻新輪胎、生産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特定建材産品生産建築材料的企業將免徵企業增值稅;對於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産高純度二氧化碳産品、以垃圾為燃料生産電力或熱力的企業將採取即徵即退的稅收政策;對於以退役軍用發射藥為原料生産的塗料硝化棉粉、對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産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産副産品的企業增值稅將減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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