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業“十二五”規劃最快9月&&
    2010-07-23    作者:朱宇琛    來源:上海證券報

    記者最新獲悉,稀土行業的“十二五”規劃的正稿已開始制定,最快有望在9月&&。
  屆時,稀土行業准入條件、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行業整合辦法、出口配額和資源稅等內容都會納入其中。此外,稀土新材料深加工行業還將會列入扶持行列,受到資金和立項上的支持。

  十二五規劃正在制定

  由於稀土資源的戰略性地位,相關行業政策的制定和&&政策備受市場關注。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有關人士昨日對記者透露,稀土行業的“十二五”規劃已開始制定,相關政策的具體內容均會在規劃中得到正式體現。
  今年5月,工信部曾下發《關於公開徵集稀土行業准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在生産規模、工藝裝備、能源消耗等多方面對行業“門檻”做出了初步限定。知情人士透露,該准入條件中的部分條款遭到了主要以江西等省為代表的南方地區政府和企業的異議。這些意見認為,重稀土礦冶煉企業“年産量3000萬噸”的門檻太高,整個南方能夠入圍的企業總數不超過10家,執行起來難度太大。目前,有關産能方面的門檻是否能夠放鬆已經在研究之中。
   除准入門檻外,《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內容也正在討論之中。從內容來看,對於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限制的確較為嚴格,關鍵點集中於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和輻射範圍條件的標準上。對南方地區大量的中小礦山和冶煉企業來説,這將意味着不做更高成本的投入,就要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多位業內專家指出,由於目前對於不符合標準的企業在關停上尚沒有相應的退出補貼機制,頻頻“重拳出擊”的稀土産業政策最終能否得到切實執行,仍然是最大的不確定項。記者獲悉,此前由工信部牽頭制定的《稀土工業發展的專項規劃(2009-2015年)》曾提出“冶煉分離企業由100家減為20家”、“2009年至2015年,國家將不再批准新稀土礦採礦權”等目標。而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十二五”規劃將用其作為制定基礎。但規劃也將對相關條款作出更具切合實際,具備更大可執行性的修改。不過,行業進一步整合、集中度加強的趨勢不會改變,稀土業內重點企業、以及有望成為區域內稀土資源整合方的企業將確定受益。

  稀土新材料深加工業將受扶持

  目前,我國約有100家稀土開採與冶煉企業,這些企業將成為行業准入門檻、環保標準等措施主要針對的監管對象。除此外,處於産業鏈下游的稀土深加工企業在數量上則更為龐大,而他們則可稱為稀土行業“十二五”規劃中的另一個亮點。據悉,規劃將把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列入“扶持範圍”,計劃對部分企業進行資金和立項上的雙重支持。
  而至於市場有關“稀土冶煉分離産品銷售價格將統一”的傳言,在短期內恐怕難以實現。
   “‘十二五’規劃中幾乎不可能出現有關統一價格的明確政策。”上述人士&&,主要原因在於目前稀土生産企業的礦種不一樣,所包含稀土元素成分不同,生産成本不同,經營主體不同,目前難以真正實行統一價格。此外,目前稀土行業正處於供大於求的狀態也被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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