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合作搭上直通車
    2010-01-18    作者:木曰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1月16日,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正式生效。金融開放“鳴槍起跑”,兩岸金融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島內業者備感振奮和欣慰。

  “三通”後的“第四通”

  MOU包括兩岸銀行、證券、期貨、保險業等多個層面的監管合作,內容涉及信息交換、信息保密、共同監管、事後&&與互訪以及危機處理等。MOU規定了雙方金融市場准入及優惠措施,為兩岸業者醞釀已久的相互設立分行、認購股權、並購等業務打開了大門。
  島內媒體報道,台灣行政主管部門預計最快本週就會公布配套法案,一旦游戲規則公布後,兩岸銀行相互開設分行、子行、參股等,就可正式起跑。
  MOU的簽署和生效,也促使台灣當局逐步放寬對大陸金融機構到台灣投資的政策。&“行政院長”吳敦義15日晚間核定QDII(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投資證券管理辦法,初步規定QDII匯入投資台灣證券資金,上限不得超過5億美元。同時也強調,5億美元只是第一階段開放,未來將視狀況逐步放寬總額及各産業持股比例。
  有關MOU上路所帶來的影響,台灣政治大學金融係教授殷乃平評價説,MOU將帶來極大效應,應當視同為把金融市場大門打開,讓市場流動性加大,是繼“三通”以後的“第四通”。

  兩岸業者躍躍欲試

  長期以來,由於種種原因,兩岸一直沒有開展規模化的直接金融合作,相互間的金融市場開放也明顯滯後。MOU正式生效,期待已久的兩岸業者自然躍躍欲試。去對岸發展業務已成為兩岸金融業者不約而同的“近期目標”。
  作為首家與台資銀行開展業務交流和人員往來的大陸銀行,中國銀行對MOU所帶來的商機心知肚明。去年9月,中行行長李禮輝率團訪台時,特地來到&&“金融街”——信義商圈,為未來的台灣分行選址。中行新聞發言人也&&,中行設立台灣分支機構的申請報告已準備完畢,待與MOU配套的相關辦法&&實施後,將第一時間遞交報告。與此同時,還有工行、建行、招行等多家大陸銀行希望在&設立分行。
  島內業者也希望在第一時間進入大陸市場。據報道,MOU生效後,將有7家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滿2年的台灣銀行,可升格分行。第一批到大陸設立辦事處的台灣土地銀行就&&,目前分行選址、人力配備等都已準備完成。而正積極籌劃於上半年在廈門投入運營的台灣“富邦財險”,在規劃企業發展目標時也提出,除了以&&為主要客戶群,還將積極發展其他外資及當地客戶群,深耕大陸市場。

  ECFA是更大的期待

  對於MOU的正式生效,島內輿論普遍給予了積極評價。
  台灣銀行公會理事長張秀蓮&&,MOU生效後,有望使兩岸在金融市場融合、人才交流、金融監管合作等方面“向前邁進一大步”。她&&,兩岸金融業互有所長,因此,“雙方金融業攜手,將對兩岸經濟有很大幫助”。
  島內金融學者認為,MOU的生效,為台灣金融業者開啟了大陸市場的大門。台灣金融市場規模小且趨於飽和,“這扇大門的打開,會給台灣金融機構帶來更大的成長空間,也將對台灣經濟産生較大的拉動作用。”
  當然,期待還有更多。台灣“金管會”主委陳衝對此就&&,MOU生效只是買了“門票”,但是有了“門票”未必可以有好“位子”;因此還需透過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協商,才能爭取更好的市場進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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