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添新應重價值取向
偷漏稅、電信繳費等信息或被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此間人士認為
    2009-10-26    作者:孫維晨    來源:國際金融報
    來自中國人民銀行人士的消息稱,央行將把偷漏稅記錄納入個人徵信系統。作為對每個人以往信用記錄的匯總,信用報告成為商業銀行等機構記錄個人信用信息在央行徵信系統的反映。去年三季度,公積金繳納信息和貸款信息已經進入了徵信系統。研究者認為,隨着時間發展,更多領域的數據或將匯集到個人徵信系統中。
  據悉,目前法院系統的行政執法記錄和偷漏稅記錄近期有望信息共享,意味着這兩項記錄也將進入信用報告。今年,環保信息也同樣進入了徵信系統。環保部門對項目前期的環境測評以及項目施工驗收的信息都將成為信用記錄的一部分,可供銀行參考。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告訴記者,在發達國家中,眾多領域的數據都會匯集到個人徵信系統中。而中國的徵信系統剛剛開始起步,所以涵蓋的信息並不完善。“隨着時間的推移,將會有更多領域的數據信息匯集到系統中。”
  研究者解釋説,個人徵信系統並不單一被用於銀行領域中。個人信用系統可以全面反映一個人的財務和信用情況。“比如,保險公司接受個人申請投保和理賠時也可以參考徵信系統中當事人的信用違約情況。”
  另有消息稱,目前央行已經和信息産業部達成協定,同意電信用戶繳費信息接入個人徵信系統,並已經責成各地人民銀行和電信企業推進這項工作。
  對此,央視特約觀察員王志安認為,“稅收實際上是國家強制公民繳納的一種義務,在這個過程中,它不是一種雙方自願簽署的合約,法院執行的結果也是一樣的,它不是自願簽署的結果。無論是稅收還是法院執行的結果,從某種角度來講,如果你不執行都是屬於違法行為,不是説一種違背個人誠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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