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計量改革有三大障礙
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直言
    2009-10-23    作者:王煒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今天從北方採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供熱改革進度,2010年採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築將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並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2010年採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築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將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全面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方式。
  目前,我國北方採暖地區開展供熱計量的城市有40多個,已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的建築面積達到2億平方米,實現熱計量收費面積4600多萬平方米,供熱計量改革初見成效,熱計量改造投資償還機制已逐步建立。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介紹,目前供熱計量改革仍然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新建建築熱計量設施欠賬嚴重。大量的新建建築沒有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或者安裝的是質劣價低的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無法實施供熱計量收費。二是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改造緩慢。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築改造沒有進行供熱計量改造。有的只安裝了樓棟熱量表,沒有安裝分戶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三是供熱計量收費不到位。大多數城市沒有計量熱價,無法進行計量收費。有些地方即使開展了供熱計量收費,但總體上還只是處於試點階段,面積少,分佈散,系統節能效果差。
  仇保興&&,目前仍有部分領導沒有充分認識到供熱計量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擔心供熱計量改革影響社會穩定,對供熱計量改造的積極性不高。要將供熱計量改革成效列入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並作為對供熱單位負責人業績考核的最重要內容。
  仇保興強調,監管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對不符合供熱計量要求的新建項目,一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不予供熱。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不同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的,不能通過驗收,不得撥付中央獎勵資金。
  由於實施計量收費,供熱企業需要投資改造、提高管理和技術水平,短期企業收益還可能下降,部分供熱企業態度不積極。住建部要求,狠抓供熱企業責任落實。對新建建築和進行了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符合供熱計量收費要求的,供熱企業必須實行按熱計量收費。對拒不實施的供熱企業將依法進行處罰。
  從明年起,凡是未能完成供熱改革目標任務的城市,不得申報人居環境獎,國家園林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城市。同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對這些城市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的資格進行否決。凡是未能實際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的建築工程項目,不得申報可再生能源示範項目,不得參加“魯班獎”、“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等國家級獎項的評選。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區既有建築供熱計量節能改造任務1.5億平方米,並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務6000萬平方米。各省市都要分解落實今明兩年供熱計量改革的目標任務,並與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簽訂責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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