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 溫柔調價藥企服"定心丸"
    2009-10-09    作者:何珺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10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公布了國家基本藥物的零售指導價格。將近一半的藥品價格平均下降12%,另一半藥品未作調整,僅少數品種適當提價。《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無論是藥品生産商還是代理商對調價結果都比較滿意,認為大多數企業都可以接受新&&的指導價,並能獲得正常的利潤。

    近半藥品價格“溫柔”下調

    2009年版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機構使用部分)公布的品種共307種(類)。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導價格的藥品共296種、2349個具體的劑型規格品,涉及3000多家藥品生産經營企業。本次調價採取“有降、有升、有維持”的方法,調整後的價格從10月22日起執行。
    與現行政府規定的零售指導價相比,此次約有45%的品種價格適當下調,平均降幅為12%左右;約有49%的品種價格未作調整;還有約6%的品種適當提高了價格。此外,個別品種沒有公布價格,主要是公共衞生類用藥,以及實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和一類精神用藥,這些藥品執行政府定價。
    江西昂泰藥業代理商明瑞勤&&,由於基本藥物制度取消了公立醫院原有的“15%”的藥品加成,因此藥品的定價高低對於實施“零差率”銷售的公立醫院來説無關緊要,最在意藥價的是病人和企業。
    上海海虹?今辰藥業市場部經理楊昌順告訴記者,和前幾年發改委多次動輒“50%”甚至“80%”的降價幅度相比,這次調價“很溫柔”。雖然降價的品種接近一半,但幅度都不大。“對大部分企業來説,這是一個利好消息。”他説,“當然,更重要的是後面的招標環節。”
    為何此次發改委改“大刀闊斧的降價”卻變為“溫柔調價”?楊昌順分析認為,從2001年到2007年,國家有過25次藥品調價,但並沒有徹底緩解看病貴的問題,這是因為癥結不在藥價貴,而在於醫生不願開廉價藥。基本藥物制度的一個重要目的是引導醫生使用物美價廉的藥物。因此,本次“溫柔調價”既體現了政府對醫改系統性的客觀認識,還體現了對藥企生存現狀的深刻理解。

    競爭或使零售價低於指導價

    按規定,國家公布的零售指導價格是按照藥品通用名稱制定的最高限價,不區分具體生産經營企業。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相關藥品生産經營單位經營基本藥物,可依據市場供求情況,在不超過零售指導價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價格。
    公告指出,政府制定零售指導價格,並允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交易價格,這是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一種具體體現。
    楊昌順&&,很多基本藥物在藥店等零售場所並沒有賣到國家的最高限價。因為藥品同質化嚴重,市場競爭激烈,除了少數獨家産品,不少基本藥物的零售價格有明顯的差異。
    在明瑞勤看來,這次國家的定價還是比較客觀的,調價幅度比預期的小。“現在藥材、銷售等各環節成本都在增加,國家的指導價格還是可以保證企業享有正常利潤的。”他説。

    發改委:藥企能獲正常利潤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針對本次調整&&,在政府制定藥物基本價格時,主要的依據是社會平均成本,並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及市場供求狀況。此次公布的藥物目錄均是上市銷售多年的藥品,總體上已相對低廉,企業能夠獲得正常利潤且貨源充足。國家發改委結合市場實際和供求狀況,區別不同情況,採取“有降、有升、有維持”的方法調整價格。
    發改委公告強調,對於市場競爭不夠充分、價格相對偏高的品種,加大降價力度;對於市場需求不確定性強、供應存在短缺現象的品種,適當提高價格,但提價的絕對額較小;對於市場競爭較為充分且價格相對低廉的品種,中藥傳統製劑及部分國家規定需較大幅度提高質量標準的品種,少降或維持現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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