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不會&&小産權房統一文件
    2009-06-26        來源:北京商報
  面對外界一再揣測政府部門對小産權房的處理態度,國土部首次回應:將不會&&統一的處理意見,而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昨日全國國土資源統一舉報電話12336的開通儀式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接受記者提問時透露,由於各地小産權房的情況不一樣,國土資源部將不會&&統一的處理意見,但會攜手各地共同從實際出發,依法合情合理地處理。
  所謂小産權房是指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出售其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住宅,一般來説分為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成;另一種是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土部和住建部正醞釀小産權房規範性文件,未來部分沒有佔用耕地的小産權房有望以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形式轉正。對此贠小蘇回應&&,無論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沒有經過批准,沒有辦理轉讓徵收手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都是違法的。
  “村級幹部、鄉級幹部沒有權力做主出租、出讓農村的集體土地去蓋商品房,村級幹部、鄉級幹部私自做主出讓也是違法的。如果蓋商品房佔農用地,必須在依法辦理轉讓徵收手續以後,按照城市規劃來建商品房,否則其他行為都是違法違規的。”
  但他同時強調,對於已經遺留的小産權房,國土部將責成地方國土部門,具體調查每一個樓盤,“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每一宗土地的性質不大一樣,開發投入的情況不一樣,買房人的情況也是各不相同,對這種複雜的小産權房問題,國土部將與地方政府共同從實際出發,認真調研,依法妥善處理,積極主動處理,這才是基本態度”。
  相關稿件
處置小産權房問題關鍵看政策執行力 2009-06-25
如何對待小産權房才有利於低收入者 2009-06-25
深圳小産權房處置成燙手山芋 2009-06-25
廣州嚴禁推銷小産權房 2009-06-25
分稅制不改革小産權房短期難合法化 200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