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外資與國家安全新提案“勸退”海外控股
    2008-04-23    魏紅欣 王小萱/編譯報道    來源:國際金融報

  新的外資與國家安全提案鎖定了海外投資者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權,它的&&可能會引發海外投資者主動放棄董事代表權等其他企業控股權。

  當地時間4月21日下午,美國財政部公布了新的外資與國家安全提案,欲加強對外資的審查。提案對外資進行審核的條件進行了調整,明確宣布10%以下的海外投資將被外國投資委員會以“國家安全”的理由予以調查。由於新規定目標鎖定了海外投資者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權,它的&&可能會引發海外投資者主動放棄董事代表權等其他企業控股權。
  這一新規定有別於以往的所有條例,之前對於10%以下海外投資的管理從未涉及過對企業“控制權”變化的規定,更不會受到外國投資委員會的調查了。此次提案則明確規定,外國投資委員會在審查外資時,只有在確定外資入股的目的是單純投資時,才需要考慮10%的持股比例。也就是説,倘若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對外資的投資目的存有疑慮,不論其入股多少,都可以進行審查。
  美國財政部負責國際事務的助理部長克萊?樓瑞認為,新規定反映了美國對國家安全的密切關注和對鼓勵海外投資這一長期國策的加強。他認為,該規定是基於以往經驗的增補,明確了海外投資管理的清晰性。
  新規定鼓勵企業先與外國投資委員會&&,討論並制定一個交易草案,然後再提交正式文件。外國投資委員會的主席由財政部任命,委員會還包括國土安全部和國防部的成員,通常審核周期為30天,如果需要還可以延長至45天。
  然而,包括主權基金在內的海外投資或許還有一個辦法避免遭到美國國家安全審查。新條款中規定,外國投資委員會無權過問任何10%以下單純以盈利為目的的投資行為。因此,海外投資者只要不再直接或間接地決定企業各類重大決策,放棄包括對大量支出的質詢權、終止或通過任何契約,對高層管理者的任免以及資産轉移等權益,就不會受到國外投資委員會的審查。
  即便如此,美國政府所定義的“控制權”含義並不明確,海外投資者究竟在什麼程度上的管理才算是越了界呢?美國財政部似乎涉入了一個充滿爭議的灰色領域。最近,美國私人企業貝恩資本與中國華為共同並購3Com公司的合作就因為觸及了美國國家安全這片“雷區”而作罷。貝恩資本堅持認為,16.5%的股份並不意味着華為就擁有對3Com公司的控制權。但經過國外投資委員會審查後,該交易還是被委員會成員否決了。
  新外資安全法於2007年7月26日由布什總統簽署。此前,國會參議院已經通過這項旨在加強外資並購安全審查的法案,對外資並購涉及的國家安全問題給予全新的詮釋。此次新規定將在公布的45天內聽取公眾意見,並於5月2日在華盛頓召開聽證會。

  相關稿件
沃爾瑪蟬聯美國《財富》雜誌500強榜首 2008-04-23
王燕:美元貶值是美國貨幣政策的必然結果 2008-04-22
王燕:美元貶值是美國貨幣政策的必然結果 2008-04-22
美國:三月份CPI同比上升4% 2008-04-18
美國兩大期交所合併面臨流産風險 200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