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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2 作者:李松濤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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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月川居委會成立的這個拆遷公司不合法。”北京市房地産法研究會諮詢專家河山這樣説。
這個“居委會拆遷公司”在三亞市工商局進行了註冊,業務範圍中也有城市拆遷這一項,並進行了實際的拆遷活動,但並沒有取得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在河山看來,這就是不合法的拆遷行為,因為沒有取得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是不能在工商部門註冊開展拆遷業務。
儘管月川居委會的這種拆遷方式得到了當地政府的肯定,被認為是一種新的拆遷模式,但河山覺得,這種由居委會和村民自己成立的拆遷公司跟其他的拆遷公司並沒有本質區別,所做的拆遷工作都一樣。
“居委會跟村民都很熟悉,能減少野蠻拆遷的出現,但這種做法並不好。”中國建築管理與房地産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説。
同河山一樣,王才亮也認為這樣的拆遷公司不合法。此外,他還認為這樣的拆遷方式會損害被拆遷戶的利益。
按照王才亮的分析,一個城中村的所有拆遷費用都應該歸被拆遷戶所有,“居委會拆遷公司”雖然能減少野蠻拆遷的發生,但作為一個要盈利的公司,必然會擠佔一部分拆遷費用。他説,所有的拆遷公司都不能賺取拆遷費,只能向開發商收取拆遷代辦費或者服務費。
“這種拆遷公司跟其他的拆遷公司一樣,其最根本的缺陷在於仍然沒有避開開發商這個環節。”王才亮説。
在王才亮看來,城中村改造也好,舊城改造也好,完全可以由居委會和當地居民自行改造。比如按照規劃自行拆遷,找專業的設計師設計,找施工隊建造房屋,完全不需要經過開發商這個環節。
但是按照我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規定,並不允許單位、個人自行建築房屋。“我國對房地産開發設置了制度上的障礙,所以個人集資建房走不通。”王才亮説,如果能在制度上作出調整,就能有效減少拆遷、房屋建造等過程中的問題。
地方政府壟斷土地,開發商壟斷房屋建設,大開發商壟斷房地産行業。這是王才亮總結出的我國房地産領域的三大壟斷。在他看來,正是這些壟斷導致了在土地、拆遷、建造房屋等環節上的問題,也導致房價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
本報北京2月21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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