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擬推出 業內人士認為實行不易
    2007-10-14    李青    來源:羊城晚報

    有保險公司本月擬推“以房養老”業務,投保對象須是62歲以上老年人。    
    都説養兒防老,現在養套房子也能搞掂自己的養老大計了!記者近日獲悉,有保險公司計劃本月推出“以房養老”業務。按照這種模式,市民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就可以每月從保險公司領取一筆養老金直至身故,過世後房子由保險公司接收。

投保會設定門檻

    據介紹,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以房養老”可能會設定一定門檻,如要求投保人必須是62歲以上的老年人;同時,房産的面積也可能有一定限制,規定不小於一定的平方米,以利於保險公司收回之後經營獲利。
    對於“以房養老”,保險公司指出,投保人將房屋産權作抵押,按月從保險公司領取現金直到身故,相當於保險公司通過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買投保人的房屋産權,類似於把住房抵押貸款反過來做,因此也稱作“反向住房抵押貸款”(下簡稱“倒按揭”)。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裏,又能將房産提前變現用於養老,真正實現“以房養老”。
    據了解,在美國,“倒按揭”放貸對象也是62歲以上的老人。

挑戰養老舊觀念

    房子可以變現成“棺材本”,這在國外不新鮮,可在國內還是頭一遭。市民大感新鮮的同時熱論利弊。
    市民周先生認為,老人將自己的房産變現成養老金,對現今的“啃老族”將是一大挑戰。“這就逼着年輕人要自己打拼生活”。市民陳先生則認為,如果“以房養老”能夠付諸實施,將對人們的養老觀念産生很大衝擊,“對有些老人來説,以房養老可能比養兒防老來得更為實際。特別是對‘丁克’一族”。
    中大教授王先生也對“以房養老”&&讚同。他稱,老人的房産作為遺産留給了子女,按照庇古福利經濟學的觀點,這無疑是一種福利損失:最需要用錢的人沒錢用,而正值壯年的子女卻得到了一筆額外的收入。財富分配的不合理,降低了社會總體的福利水平,更損害了老年人的福利,使得他們不得不過分地壓縮生活水平,同時又對社會保障體系形成巨大壓力。隨着“四二一”家庭的大量出現,一雙兒女贍養四位老年父母顯然面臨很大經濟壓力;而兩對老年父母最終向一雙兒女遺留雙套房産,也似乎顯得“富餘”。在這種狀況下,以房養老,自我養老,顯然是較好的選擇。

實行或遭遇難題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對這一新鮮事物保持謹慎樂觀。“中國人壽早在5年前已經研究過這一險種的可行性,不過考慮到種種國情,並沒有進行下去”,中國人壽廣東分公司企劃部負責人陸建明告訴記者。
    陸建明稱,“以房養老”雖然看上去很美,不過實行起來可能遭遇若干難題。其一,國外不存在“啃老族”,國內卻比比皆是,“以房養老”堪稱挑戰中國國情。其二,國外“以房養老”推行的重要原因是開徵遺産稅,但國內目前尚屬空白。其三,如何對若干年後的房産價格進行前瞻界定?一旦房産價格波動過大,面對大量違約合同,保險公司將如何收場?其四,即使保險公司手握大量房産資源,在國內中介市場尚待健全的情況下,又將如何變現流通?其五,此類“以房養老”是“連身保險”,必須計算夫妻兩人的壽命。一旦其中一個老人太過長壽,合同到期,而老人並未去世,保險公司難道要將老人趕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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