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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2 劉洪 胡芳 來源:中國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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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布什政府官員6月29日紛紛發表談話,強烈敦促美國國會延長布什總統的“貿易促進權”期限。布什的“貿易促進權”於2002年獲得國會通過,2005年其期限被延長2年,到今年6月30日終止。 美國國務卿賴斯發表聲明,呼籲國會“立即”延長這項授權,她稱國會如果不採取行動,將使美國政府在對外談判中失去一個“重要外交手段”,並損害美國的外交利益。 財政部長保爾森也&&,美國人從開放的市場中受益,美國經濟要繼續保持強勁增長和競爭力,國會就必須授予布什“貿易促進權”。 美國貿易代表蘇珊?施瓦布則警告説,如果國會不在這方面採取積極行動,美國將可能在尋找新市場的競爭中落伍。 商務部長古鐵雷斯&&,“貿易促進權”有利於增加美國就業、促進商品出口。他説,現在美國出口正處於歷史最高水平,美國無法承受“被邊緣化”的後果。 “貿易促進權”也稱貿易“快速道”授權。這項授權規定,對於總統同外國簽署的貿易協定,國會只能批准通過或者否決,但不能修改協議內容導致久拖不決。自2002年被授權以來,布什政府與新加坡、澳大利亞、智利等許多國家政府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 但隨着美國國內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美國許多國會議員和其他方面人士以本國沒有充分享受到自由貿易的好處為由,拒絕延長布什總統的“貿易促進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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