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協議約束貸款學生不誠信行為
    2007-06-25    趙秋麗 李志臣 劉積舜    來源:光明日報
  本報濟南6月24日電 若拖欠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為追繳貸款所發生的通訊、交通、住宿等全部費用將由貸款學生承擔。畢業前夕,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與所有助學貸款畢業生簽署按期歸還助學貸款承諾協議書,對貸款人的不誠信行為進行法律約束。這一舉措得到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批准,並&&將向全國高校推廣該校做法。
  記者在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採訪時了解到,《助學貸款按期還款承諾協議書》已經以紅頭文件的形式在學校發布。協議書中,貸款學生承諾:認真履行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中各項條款;離校時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絕不弄虛作假;畢業1個月內向學校書面通知有效&&方式,&&信息變更時要在10日內書面通知學校,並保證畢業後與學校保持&&。若違反以上承諾,學校為追繳貸款所發生的通訊、交通、住宿等全部費用由貸款人承擔。同時,學校承諾在還款期前1個月按照學生提供的&&方式提醒貸款學生還款;出據在追貸過程中發生費用的有效票據。此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據了解,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一貫重視大學生誠信教育,不斷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在助學貸款方面,學校堅持為貸款學生建立誠信檔案,並堅持做到:與貸款學生家長通一次電話,召開一次誠信報告會,觀看誠信教育宣傳片,發放一張誠信還貸卡,向貸款畢業生及其家長、錄用單位寫好三封信溝通信息,以確保貸款畢業生按時還款。今年,在以往這些工作的基礎上,學校期望新的貸後管理措施實施能夠將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一步做深、做細、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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