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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3 作者:岳紅革 孫海華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7-04-03 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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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陜西省首例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日前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韓有根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今年33歲的韓有根,案發前係西安某商業銀行科技部信息科臨時負責人,計算機專科畢業。自認業務能力很強的他一直期待能由臨時負責人“轉正”,但在去年11月的單位人事調整中,考慮到他性格和為人處事方面的某些缺陷,銀行決定將他的臨時負責人職務免去,引起韓有根強烈不滿。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認定:為泄私憤,韓有根利用工作之便和掌握的計算機軟體設計技能,向本單位計算機生産經營系統輸入非法程序,激活已登出的近200個賬戶,並使其非法産生孳息78萬餘元,嚴重影響了銀行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行。
據悉,這是陜西省首例以破壞計算機系統罪成功起訴和獲判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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