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將提請行政復議
    2006-11-06    奚宇鳴    來源:北京青年報
  本報訊 廣州市政府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的規定引起了電動自行車生産廠家的廣泛爭議。昨天記者從廣東省自行車行業協會的秘書長馬助森處了解到,一些電動自行車廠家將在這星期聯合行業協會與主管部門共同協商,並提請行政復議。
  馬助森説:“這個規定來得太突然,一刀砍得也太死。”該協會的副秘書長何小華也&&,廣州市有關部門曾在今年5、6月間先後召開過三次論證會,但沒有一次邀請過電動自行車的生産廠家的代表,只邀請了一些與電動自行車有利害關係的大巴司機到會。只是在最後一次論證會時,何小華才自行進入會場,對“叫停”電動自行車提出了不同意見。
  按照交管部門提供的情況,今年一至五月份,僅市區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事故49宗,傷亡56人,是去年同期的4倍。對此,何小華當時曾在論證會上&&:一、這些數字並沒有説明電動自行車方是否該承擔主要責任;二、這些數字也無法説明在發生事故時,到底誰違反了交通規則;三、這些數字也無法説明出事故的電動自行車是否是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因此,簡單將這些事故歸因於電動自行車而加以禁止是不合適的。
  何小華説,據行業協會統計,目前廣州市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在18萬至20萬輛之間,廣州市的電動自行車生産廠家約有十五六家。廣州“叫停”後,不僅這些電動自行車生産廠家要蒙受損失,被迫他遷,也會給很多市民帶來不便。
  電動自行車在各地遭遇大不相同
  自2001年開始,全國許多生産廠家開始大量生産時速超過20公里,重量大於40公斤的超標電單車。2005年電單車在中國的總銷量達到2000多萬輛,超標電單車佔60%以上。
  2003年6月福州禁售電單車,2003年8月海口禁止電動車上路,2005年5月珠海立法禁止電動車上路。另有一些城市則對電單車敞開大門,蘇州、杭州、成都都是電動車擁有量非常高的城市,2006年1月,北京允許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單車上路。8月20日,西安市也宣布允許電單車上路。而據了解,目前,美國、英國、日本、德國等國家對電單車的上路不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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