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化公為私鯨吞國資的典型樣本
南京江宇集團全體股東被指涉罪事件調查
    2009-08-12    本報記者:周國洪 王一娟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多位知情人指認,記者才確認這座未挂公司銘牌的大樓,就是江宇集團總部。本報記者周國洪 攝

    臨街的院門兩側沒有公司銘牌,頗具氣勢的樓宇上也找不到任何公司標識。如果沒有知情人指點,外人根本無從知曉這座低調而神秘的現代樓宇,就是資産總額、年營業收入均已高達數十億元的南京江宇集團的公司總部。江宇集團似乎已憑借刻意的低調,淡出了公眾視野。
    然而,一份指證該民營企業江浩等全部11名自然人股東涉嫌侵佔巨額國有資産、挪用2100萬元國企資金、巨額虛假注冊等多宗經濟犯罪的舉報材料,驟然把江宇集團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江宇集團究竟包藏著怎樣的秘密?被指涉罪情節是否存在?《經濟參考報》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數十頁原始證據,重現國有資産“歸零”路線圖

    “一家總資産近兩億元、凈資産至少超過2000萬元的國有企業,一夜之間,就被該國企管理層以零元的價格佔為己有———這就是江宇集團發家的原始起點。”舉報人楊海在其舉報材料中反映。
    現年31歲的楊海,自江宇集團成立之日即擔任集團公司財務部副部長,是公司核心成員之一。作為改制前“老國企”———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工程公司(簡稱“國有市政公司”)的財務人員,楊海經歷了從原來的“國有市政公司”到私營市政公司、再到江宇集團的全過程。
    為查證楊海的舉報線索,記者調閱了南京市工商局存檔的國有市政公司資料。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于1993年,多年承接當地市政建設工程。時至1999年,該公司已先後承建江寧開發區80%以上的道路建設,發展成為具有完備施工資質、資産總額達1.3億元、年營業額達5600萬元、凈資産達2504.3萬元的頗具規模與實力的國有企業。
    公司的改制文件則反映,2000年5月20日,國有市政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江浩,與管理層戎本軍、夏菁等人成立“改制工作小組”,委託南京永寧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産評估。經評估,國有市政公司“資産總額為1.98億元,凈資産為2110萬元。”
    此等規模的國有企業,要變更為100%的純私營企業,這在民間資本尚不發達的當時,頗具難度。然而操盤者們很快找到了辦法:將一筆巨額應收賬款申報為壞賬“核銷”,從而為國有市政公司“核銷不良資産2133萬元”,“最終確認該企業的凈資産為-344萬元。”國有市政公司的“零資産出售”式改制,就此上演。
    “國有市政公司為什麼在改制時,核銷了2000多萬元的不良資産呢?”記者在採訪時問江浩。
    江浩答:“當時,江寧開發區的領導楊友林,剛好調離開發區、擔任江寧建設局長,就提出要把國有市政公司、建安公司帶走(即:把兩家國企從開發區的下屬企業變更為建設局的下屬企業)。開發區不同意。後經反覆協商,開發區就提出條件,開發區本應向國有市政公司支付的2000多萬元工程款要一筆勾銷、免于支付。我們答應了,這樣一來,國有市政公司的2000多萬元凈資産就變成了負資産。”
    另據江寧國有資産管理局的文件反映,國有市政公司在“零資産出售”時,並未對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計價,直接導致巨額土地權益被收購方私營企業非法佔有。

    借國企的錢“買”國企

    國有市政公司已成功“歸零”,接下來,由誰來“收購”這一筆已經“歸零”的資産呢?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十余頁南京市工商局存檔資料、江寧農村信用社“現金解款單”等原始證據,清晰地勾勒出國有市政公司從國企變身為私企、新老公司生死更疊的詭異一刻:
    2001年3月2日,江浩、夏菁等5名原國有市政公司高管人員,總計從國有市政公司辦理私人“借款”100萬元,作為他們的“個人投資款”,匯入于當日設立的私營企業———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民營市政公司”)賬戶,注冊成立純私營的市政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元,江浩任法人代表、總經理。
    同日,國有市政公司,被江浩等人“申請注銷”;國有市政公司全部資産、資質,被新設立的私營市政公司以“零元”的價格佔為己有。
    一份驗資報告還顯示,在私營市政公司成立僅20天後(即3月22日),江浩、夏菁等5人又從同樣由江浩擔任法人代表、總經理的另一家國有企業———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簡稱“國有建安公司”)辦理私人“借款”2000萬元,作為江浩等5人的個人投資款,匯入私營市政公司賬戶,為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2000萬元。
    至此,由江浩擔任法人代表和總經理的私營市政公司成立短短20天,即獲得由江浩等5人現金匯入的注冊資本金2100萬元,而且2100萬資本金全部來源于江浩本人擔任法人代表和總經理的兩家國有企業的外借資金。
    “他們從自己掌控的國有企業借款2100萬元,作為他們個人的對外投資款,這是確鑿無疑的挪用資金犯罪。”北京海潤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軍分析認為。
    相關改制文件還表明,2001年6月11日,江浩等人又對原國有建安公司實行了“零資産出售”式的改制,改制後的私營建安公司仍由江浩擔任法人代表、總經理。
    江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江宇集團近年來一直在做內部調整,不過調整的難度很大。
    記者問:“你們當初成立新公司的個人投資款,是從老國有企業借的嗎?”
    “是的。不過———已經還了。”江浩答道。
    “新公司一成立,老國企就注銷了,你們把錢還給誰呢?”
    江浩停頓片刻,答非所問地説:“所以説,調整的難度很大啊。”

    1億多元注冊資本的真與假

    在國有市政公司、建安公司被“零資産出售”給江浩等5名原國企高管設立的私營公司以後,一個産業疾速膨脹的奇跡誕生了。
    據不完全統計,以2001年3月2日為時間起點,以私營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為“創業”平臺,江浩、戎本軍、夏菁、夏友寶、張玉寶、張景春、張春花、劉勇、丁伯生、張道貴、吳立華等11人,先後投資成立十余家私營公司,進而于2003年組建江宇集團,由江浩擔任董事長、總經理。上述江宇集團全部11名自然人股東在短短兩年時間內,累計對外投資金額高達1.6億元,而且全部是現金投資。
    記者調查取證發現,江宇集團旗下多家公司的工商注冊資料顯示,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江浩的個人對外現金投資累計超過5640萬元;張景春對外現金投資超過3020萬元;夏菁、夏友寶、張玉寶等3人對外現金投資均超過1590萬元;戎本軍的對外現金投資超過950萬元;張春花、劉勇、丁伯生、張道貴等4人的對外現金投資均超過640萬元;吳立華為300萬元。
    南京市工商局的資料同時表明,2001年、2002年兩年間,私營市政公司、私營建安公司等2家公司的累計稅後利潤僅為100余萬元,遠不足以為江浩等11人提供上述對外投資所需的巨額現金。
    “江浩等人在2001年以前均為國企高管人員,在下海經商後的兩年內,對外投資累計超過1.6億元,且無合法收入來源,其巨額財産來源不明,存在著掏空原國有企業資産、中飽私囊的重大嫌疑。”江蘇省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律師分析認為。
    然而江宇集團的一份內部資料則反映了另一種可能性。這份題為《江宇集團股東出資方案》的內部文件反映,江宇集團上述11名自然人股東對江宇係公司的出資額,一直未能真實到位,在私營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的賬冊上,江浩等11人的欠款總計達1.3億元,江宇係公司“11名自然人股東的出資,至今仍以借款的方式反映在私營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的賬面上。”
    相關法律專家分析認為:“如果這份江宇集團的內部文件反映情況屬實,則江浩等11人已涉嫌虛假注冊資本犯罪,而且涉案金額巨大。反之,如果他們真是用自有資金投的錢,那他們在兩年時間裏、又是從哪裏掙得的1.6億元巨額現金呢?究竟是涉嫌巨額虛假注冊資本犯罪?還是涉嫌巨額財産來源不明?兩種犯罪情形,他們必居其一。”
    “很多資金都是借的。”江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説,“我們正在調整,不過,調整的難度的確非常大。”

    神秘民企的幕後推手

    雖然江宇集團的發家史存在諸多疑點,然而在楊海的舉報對象中,排在首位並不是江浩,而是江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提及的江寧開發區官員楊友林。
    楊友林,現任江寧開發區常務副主任。17年前,正是他一手創辦了國有市政公司,並擔任公司首任法人代表、總經理。資料顯示,江浩于國有市政公司成立的那一年的8月,從江蘇農學院園藝專業畢業,進入該公司工作,並很快擔任公司辦公室主任一職。
    據楊海指證,楊友林雖不在江宇集團任職,表面上也不持有股份,“但楊友林才是江宇集團的真正操盤者,江宇集團的股東江浩、夏菁、張玉寶、劉勇等人,要麼是楊的秘書、密友,要麼是楊的駕駛員、老部下,江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的人事任免權,均由楊友林直接掌控。”
    “而且,正是楊友林本人,一手策劃組建了江宇係公司作為其牟利平臺,並利用手中權力,為江宇係公司大量輸送利益。”楊海在舉報材料説。
    楊友林在江宇集團的發家過程中,究竟扮演了何種角色?江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及的兩個情況尤為引人關注:
    其一,楊友林調任江寧建設局長後,提出要將國有市政公司變更為建設局的下屬企業,為此不惜核銷了該公司2000多萬元的應收賬款。
    其二,記者在採訪時曾問江浩:“你們投資創辦私營公司,有風險嗎?”
    “沒風險。當時建設局在主抓老城區改造工程,工程多得做不完。我們這種公司,只要給工程做,就不怕。”江浩答道。
    不管是出于何種原因,江宇集團急劇膨脹的速度的確令人吃驚。2002年純利潤僅100余萬元的江宇係公司,至2007年已發展成為年營業收入至少超過30億元,經營范圍包括道路、橋梁、建築、建材、運輸、房地産、汽車銷售、汽車維修、園林景觀、餐飲娛樂、煙酒銷售等幾乎一切與市政建設、城市發展有關的生産、服務領域的多元化企業集團。
    “你用任何一種商業理論都很難解釋這種奇跡般的發展。它的人才隊伍在哪裏?它的競爭優勢是什麼?為什麼它能在江寧如此眾多的行業無往不勝?江宇集團包藏了太多秘密。”當地一位商界人士意味深長地説。
    為核實相關情況,記者曾致電楊友林。楊友林回答:“我作為當事人不好回答。你們去問區裏。”
    江寧區紀委則答復説,紀委部門目前並未對楊友林進行立案調查。
    然而根據本報記者掌握的確切情況,江蘇省紀委、南京市紀委早在今年年初,即已展開對該案的週邊調查。
    中國行為法學會副秘書長、中國律師會計師聯盟首席律師陳驚天認為,江宇集團股東被指涉罪事件,已經把一個基層改制企業的眾多疑點曝光在公眾面前,相信無論是出于對企業負責、對在任官員負責的考慮,還是出于對實名舉報人負責、對公眾知情權負責的考慮,當地紀檢、檢察、公安機關最終都將查明真相,秉公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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