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非法集資騙倒一大片
    2009-06-24    本報記者:李美娟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年4月16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首次開庭,審理被稱為“東陽富姐”的吳英涉嫌集資詐騙3.8億余元案件。圖為吳英出庭受審。本報記者黃深鋼攝

    當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造成眾多參與群眾血本無歸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在我國有蔓延趨勢。近兩年來,江西省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據江西省公安廳統計,2008年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及涉案金額與2007年相比分別增長57%和76%。非法集資活動為何仍舊猖獗?記者日前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非法集資騙倒一大片

    2007年12月、2008年1月,江西贛州、撫州兩地公安部門分別對安徽亳州興邦科技有限公司在當地從事非法集資活動進行立案偵查發現,該公司在當地非法吸收了數百戶群眾的數千萬元集資款,經過努力,追回5748萬元。但至目前,全省范圍參與此公司非法集資群眾仍有相當損失未挽回。
    據全國公安部門調查,亳州興邦科技有限公司自1998年以來,先後以“公司加農戶”“委託種植”等17種模式,以高息為誘餌,在全國20多個省、市非法集資40億以上,參與集資群眾2萬多戶。
    安徽阜陽雲海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從2006年起在江西贛州9個縣區設立分支機構,以股份聯合種植生楊、黑莓等方式,以高息為誘餌,非法集資470戶、3229萬元,目前尚有1860萬元經濟損失未挽回。目前,此案在贛州市寧都縣已進入司法程式。
    安徽亳州萬物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近年來在九江、南昌、上饒等地非法集資1041萬元,參與集資戶203戶,目前尚有300余萬元損失未挽回。據公安部門調查,至2007年3月,該公司在不足3年內,先後在安徽、河南、山東、江西等省政116個縣區非法集資10億元,造成群眾3億多元集資款未返還。眾多受害群眾生活陷入困境,個別受害群眾甚至為此自殺。
    江西撫州市第六醫院法人代表鄧金亮以興建該院住院部大樓、購買設備等為由,以高息為誘餌,在撫州市向數百戶群眾非法集資7689萬元。此案目前仍在偵辦中。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在江西省范圍內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主要是外省一些公司,有的是通過政府招商引資進來的,以投資生産經營為名,如以聯合種植、養殖農林産品,開礦辦廠,加盟入股等方式進行,其中,安徽亳州、阜陽兩地的一些公司在江西省部分地區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表現十分猖獗。
    江西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政委楊軍説,非法集資案發生後往往造成眾多參與群眾血本無歸,這一群體人數眾多、處境普遍困窘、心態動機復雜,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從而成為社會穩定的隱患。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參與群眾非法集資活動毒害較深,難以自拔,有的甚至在公安機關為其挽回損失後,還繼續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最終釀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據了解,2008年1月至11月,全國公安機關共受理非法集資案件1590起,涉案金額100億元以上。一些案件表明,參與非法集資的除了普通群眾外,還有一些防范意識薄弱的官員。

    合法公司虛假經營

    近兩年來,江西省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據江西省公安廳統計,江西省2007年發生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集資詐騙為主要表現形式的非法集資犯罪案件28起,涉案金額近1.5億元,而2008年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為44起,涉案金額近2.6億元。發生案件及涉案金額與2007年相比分別增長57%和76%。
    江西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金融科科長李民分析説,現在非法集資出現了一些新特點。一是名目越來越多,行騙的公司往往不僅有正規注冊的一整套手續,而且有極具假像的實體存在。二是非法集資過程中,承諾高回報,回報率從以前的年30%,上升至60%甚至100%。三是非法集資受侵害群體廣,影響社會穩定。目前,受害群眾既有市縣一級領導幹部、工薪階層人員、個體工商戶,又有中老年人、學生、城市低收入者及農戶等群體。
    楊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現在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作案手法翻新,欺騙性大、隱蔽性強,潛伏期長。不法分子往往成立選擇一些熱點的、國家政策扶持的行業,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成立合法公司,採用一些虛假的經營活動掩蓋其非法集資的目的。
    在進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初期,不法分子往往能保持良好的“信譽”,給予投資者高額回報,騙取參與群眾的信任,從而吸引更多資金,直到後期無法維持或不法分子卷款潛逃案件才得以爆發,而這時往往不法活動已進行了很長時間,受害群眾數量和涉案金額已經非常巨大。
    江西省公安、銀監等部門認為,導致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形勢嚴峻的原因復雜。一是民間融資渠道狹窄,部分企業和個人為了企業的生産經營,以集資的方式面向社會籌集資金,從而為不法分子搭建了一個行騙的平臺和幌子。二是城鄉居民投資需求旺盛,而又缺乏必要的識別防范能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部分群眾急于致富心理和對社會經濟知識的一知半解,假借投資一些經濟熱點項目名義,虛假宣傳推廣,以高額回報、共同致富為誘餌,騙取群眾資金。

    看上去“群龍治水”實際上乏人監管

    當前在非法集資監管方面存在管理職能缺位,相關監管部門配合不力的重要問題。記者在江西採訪了解到,由于部門監管配合不力,打擊合力沒有形成,使一些非法集資案件的打擊乏力,往往是犯罪活動影響面擴大到一定程度時,才被納入有關部門的監管范圍。
    江西省公安部門認為,當前,由于非法集資監管模式“群龍治水”,反而造成事實上“乏人監管”的局面。只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影響到一定程度,夠公安部門立案後,公安部門才能進行監管。
    自2007年起,我國各地建立了以銀監部門牽頭,公安、工商等近20個部門參與的打擊非法集資工作的領導機制和協作聯動機制。
    然而,實際上,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牽頭管理職能部門銀監局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後,因人員機構較少、職責不明確、監管資金等問題對非法集資監管缺乏積極性;工商部門主要側重在對企業的注冊登記等程式上的管理,企業的經營活動難以監管;林業、農業等行業主管部門對一些企業打著農林業口號開發的項目難以識別其真實性質;公安部門對企業的實際經營活動難以掌握;新聞宣傳部門對企業廣告宣傳難以或者不去鑒別。
    這些因素導致對非法集資活動監管上有所缺位,一些非法集資活動輕易獲得了各種正規手續、資質,堂而皇之地在媒體上大做廣告。有的地方甚至把這類活動作為“招商引資”項目引進。
    江西省銀監局表示,銀監部門因主要業務精力放在銀行監管方面,在監管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方面“心有余力不足”,並且,《銀監法》賦予銀監部門的主要監管對象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從事非法集資的是非金融機構或個人,不屬銀監局監管范圍。
    江西省銀監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毛正恒説,當前,銀監部門在非法集資的處置工作中還存在發現難、預警難;性質認定難;打擊處置難等問題。
    江西省銀監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劉文慶表示,非法集資吸收的資金涉及廣大群眾利益,由于各部門間協調困難,給實際處置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尤其是一些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企業,是由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資的方式進來的,有些黨政領導曾旗幟鮮明地支援企業的發展,對這樣的非法集資企業“不好處理”。
    業內人士認為,非法集資活動重在“打小、打早、打苗頭”,越早處置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則群眾受害面就會越小,處罰難度也小。而打擊非法集資肯定是一個綜合工作,因此,多部門必須加大配合,才能形成打擊合力。從政府層面來講,政府必須牽頭,領導要充分加強這塊工作的重視程度,督促相關的政府部門加強配合。
    同時,建議國家在法律上要盡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規定的制訂。目前成立的“非法集資部門聯席會議”並不是一級行政組織,其在對非法集資行業定性時出具的法律性意見“經不起考究”,易引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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