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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22 作者:黃晶華 來源:國際金融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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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已於近日正式&&,財政部於2月20日下發通知強調,在實施步驟、方式、範圍上,不搞“一刀切”,不能急於求成,不能形成新的“大鍋飯”分配體制,要求各級財政、科技部門加強對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實施的監督。 辦法規定,在激勵種類上包括股權激勵和分紅激勵,前者又分為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票期權等3種方式。 激勵對象為重要的技術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即對企業科技成果研發和産業化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對企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人員,其中對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要求其所負責企業主要産品(服務)生産經營合計佔主營業務收入(或者主營業務利潤)50%以上。 實施辦法還規定,企業不得面向全體員工實施股權或者分紅激勵。企業監事、獨立董事、企業控股股東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不得參與企業股權或者分紅激勵。激勵對象自取得股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捐贈其股權。 據了解,目前共有198家單位參與試點,其中中央屬單位94家,市屬單位104家。目前已經批准了31家市屬單位的股權激勵試點方案,並啟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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