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向委託理財“求財”
    2009-04-14    本報記者:潘潔    來源:國際金融報

  一些委託理財協議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委託企業與受託機構簽訂委託理財協議時,加上了“保底”、“保本”等相關條款,以為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但實際上這些承諾並不受法律保護
  當前,市場環境變幻莫測,想要及時把握市場行情變化並不容易。目前,市場上低風險的固定收益類品種、流動性較強的基金和股票等,已不足以滿足部分企業的需求。近日,記者了解到,一些企業正將手中的資金交給信託、券商等機構進行委託理財。
  委託理財,又被稱為“受託投資管理”、“受託資産管理”,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委託人將其財産或財産權利特別是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約定在各類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上從事投資、管理的活動。

  急需低風險品種

  記者了解到,不少人對委託理財這項業務觀望多過操作,不敢輕易觸碰。主要因當年南方證券等券商相繼曝出因委託理財出現鉅額虧損之事,該業務也因此被叫停。此後,僅有少數獲得理財資格的機構能夠繼續經營相關業務。
  “我實地走訪一些企業後發現,金融危機對很多企業的主營業務打擊很大,他們更多擔心的是生産出來的産品賣不出去。”上海某信託公司負責資産管理業務的許鳴忠説,“雖然目前多數企業的需求有所回暖,但企業管理者對宏觀經濟的判斷仍比較謹慎。”
  他&&,前景看不到光明之時,那些原本打算增加投資的企業,很可能讓資金繼續留在銀行裏觀望。“而通脹預期的一度升溫,使一些企業對投資品種的需求變得很強烈,尤其是當行業不夠景氣或處於低谷時,更急於尋求低風險、短期的投資品種。”
  此外,在他看來,銀行要求的抵押企業拿不出,企業提供的抵押銀行不願意要,部分企業不願意通過銀行信貸獲得資金。

  存在法律風險

  對此,一些機構對這一業務積極響應,不少券商還設計集合理財新産品來搶灘委託理財市場。
  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資深分析師李勇告訴記者,當前一些券商機構開始借道信託或銀行渠道迅速發行一些集合理財産品,而其資産管理部門就模仿私募陽光化的操作模式,以投資顧問的面目參與到集合理財産品計劃中。
  面對這一合作模式,信託公司會不會感到一些壓力?上海國際信託信託理財部分析師許柯告訴記者,由於委託理財的高門檻,這種産品必須要定位於銀行的高端客戶,因此,該産品的推出對信託公司的威脅不大,反而對其業務有所幫助,因為目前信託資金的投向85%左右瞄準的是産業。
  “應該注意的是,一些委託理財協議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那些委託企業與受託機構簽訂委託理財協議時加上了‘保底’、‘保本’等相關條款,以為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但實際上這些承諾並不受法律保護。”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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