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權轉讓有應者 中油化建或迎“新主人”
    2008-12-09    作者:徐銳    來源:上海證券報
  股權轉讓先行,資産重組隨後,中油化建控股權(佔公司總股本39.75%)轉讓事宜一直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
  按照此次股權出讓方——中油化建控股股東吉化集團的規定,12月8日是擬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的最後期限,而記者昨日從吉化集團相關人士處了解到,截至8日下午2時,已有一家企業遞交了相關申請材料,並交納了5000萬元締約保證金。但或是出于保密原因,該人士並未透露擬受讓方的具體名稱。
  不過,從吉化集團本月初對受讓方開出的“天價”受讓條件來看,該買家必定實力不凡。
  據悉,此次中油化建股份轉讓主要分兩步走。第一步,吉化集團將持有的11927萬股中油化建股份全部轉讓給擬受讓方;第二步,擬受讓方向中油化建注入優質資産、吉化集團回購中油化建全部資産(含負債)。而為了避免“魚目混珠”現象的發生,吉化集團對受讓方的資質要求高得驚人。
  根據吉化集團開出的相關資質條件,意向受讓方應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意向受讓方或其控股股東2007年度末經審計賬面凈資産不低于20億元;2007年度末資産總額不低于80億元;2007年度總收入不低于80億元;2007年度凈利潤不低于4億元。此外,意向受讓方或其實際控制人需設立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如此“苛刻”的條件無疑將眾多公司擋在了轉讓“門檻”之外,而上述買家能夠在一周之內敲定此次股權轉讓事宜,也説明其對中油化建控股權或已垂涎多時。
  “公司此次對受讓方篩選的首要條件便是考察其資質狀況,在此前提下,若有多位受讓方參與競購,公司才會根據‘價高優先’的原則敲定最終的股權轉讓協議。”吉化集團上述人士稱。
  事實上,由于吉化集團此次轉讓的股權標的均為國有股,因此受讓方在價格上應沒有過多“討價還價”的余地。根據國有股權轉讓暫行管理辦法,吉化集團協議轉讓中油化建39.75%股權的價格應當以中油化建股份轉讓資訊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算術平均值為基礎確定。確需折價的,其最低價格不得低于該算術平均值的90%。
  據記者計算,中油化建停牌前30個交易日的均價約為5.81元/股,即便打個“九折”,買家需支付的轉讓款也高達6.24億元,此次“買殼”的價格可謂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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