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應加強什麼 84.4%網友齊點社會責任
    2008-12-04    作者:肖舒楠    來源:中國青年報

    企業公民委員會副會長劉衛華:“與其説2008年是企業家集體形象崩潰的一年,不如説2008年是媒體監督更有效的一年,消費者維權意識覺醒的一年,政府信息更公開的一年。”
    11月24日,一篇名為《2008年是中國企業家集體形象崩潰的一年》的帖子在天涯論壇迅速被頂上首頁。發貼人“夢回徽商”在文中呼籲中國企業應履行社會責任,加強企業公民意識。該帖一週之內點擊量已超過10萬,也引發了網友關於“企業公民”的熱議。
    中國的企業公民運動始於2003年。當年10月,中國社會工作協會企業公民委員會註冊成立。“企業公民”這個舶來的概念開始引起廣泛關注,企業以“社會公民”身份履行社會責任的觀念和實踐越來越得到政府、市場和公眾的認可和提倡。
    5年過去了。公眾心中中國企業公民的形象如何?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新浪網新聞中心進行的一項在線調查顯示(2605人參加),31.6%的人認為中國企業的企業公民意識較過去有所進步,但仍有53.4%的人認為中國企業在“企業公民”方面做得很差。

85.9%的人更看重企業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産品

    “確實有這樣的企業和企業家,置消費者的利益於不顧。但我並不讚同‘2008年是企業家集體形象崩潰的一年’的説法。”企業公民委員會副會長兼總幹事劉衛華説,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神七”的成功發射,都離不開千千萬萬個企業的努力,南方凍雨災害和汶川地震中,企業也做出了巨大貢獻,我們必須客觀地看待。
    “過去一些企業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只是沒被曝光。如今社會越來越透明,消費者的覺悟越來越高,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和對企業問題的關注,才使我們能發現和解決問題。與其説2008年是企業家集體形象崩潰的一年,不如説2008年是媒體監督更有效的一年,消費者維權意識覺醒的一年,政府信息更公開的一年。”劉衛華説,社會各界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更加看重,企業也將社會責任的範疇擴展到環保、産品質量、員工福利等方面。11月23日,上海200余家企業積極響應當地工會組織的倡議,&&將和員工共度難關,率先做出“不裁員”的承諾。
    如何判斷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調查顯示,85.9%的人更看重企業是否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産品;77.2%的人更看重企業是否關注環境和社會公益事業;69.7%的人&&企業應明確制定並執行嚴格的商業道德規則;51.9%的人認為企業應擁有系統的員工生涯規劃;49.5%的人認為“為社會創造就業機會”更重要。
    “要做出有責任感的事情其實很簡單,那就是不管你做什麼,都要為下一個80年着想。”德國GKK建築師事務所創始人、首席執行官奧利弗昆(OliverKuehn)説,“這就要求企業在産品設計的早期規劃階段,就考慮到産品的效果。我們在設計之前就會評估,這個設計會不會改變地域的社會結構,能否保護我們的歷史和集體記憶。”

74.5%的人認為中國缺少“企業公民”是因為法律監管力度不夠

    “在一些大型項目建設上,中國在建立新的標準,也出現了許多有代表性的‘企業公民’。但在高速發展的狀態下,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奧利弗昆説。
    本次民調顯示,74.5%的人認為,中國缺少“企業公民”的原因是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的監管力度還不夠;74.0%的人認為原因是社會上對企業的監督和制衡的力量都很弱;44.8%的人認為是中國缺少“企業公民”的生長土壤;40.4%的人&&這是由於中國企業處於早期發展階段,尚未形成“企業公民”意識。
    奧利弗昆認為,要做出高質量的産品必須投入較高的成本,這會與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相違背。“但這不是藉口。我們必須明確,只有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才會永遠存在,他們也將獲得更好的回報。”
    劉衛華也坦言,中國的企業在社會責任意識上與世界名企之間的距離還很大。“過去我們往往認為企業做了善事就是在承擔社會責任,這是不全面的。企業的回報也許是建立在犧牲環境和公眾利益的基礎上,要讓企業從一開始就是良性的,不能‘先污染後治理’。”
    調查中網友選出“中國企業最應加強的意識”,依次為:社會責任意識(84.4%),遵紀守法意識(68.5%),回饋社會意識(64.5%),嚴格遵守商業倫理規則(63.8%),堅持可持續性發展(52.7%),重視企業在非商業層面的社會貢獻(47.2%)。

77.9%的人認為社會應對企業形成有效的監督和制衡

    “理念能真正解決問題嗎?我很懷疑。”調查中有網友留言&&,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只是畫餅充饑,現實社會不存在“理想國”。
    劉衛華承認,當下在處理發展和污染的問題上確實存在着矛盾。“我們曾經遇到一家造紙廠,他説如果投資了環境,就不掙錢了,就可能競爭不過別人。作為企業,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也難免出現一些問題,但應積極改正過失,不能以‘封口費’等方式賄賂媒體、歪曲事實,不然只有死路一條。”
    劉衛華説,“企業公民”不僅僅是對企業提出的要求,同時也包括政府、媒體、消費者等諸多方面,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國外一項調查數據顯示,超過80%的消費者會在購買産品時,選擇最注重環保、最有責任感的企業産品,即使該産品價格高於其他同類産品。這個意識是值得我們消費者學習的。”
    同時他認為政府也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如果一個産品不環保,國家就應該向其徵收高稅收,同時給予嚴厲懲罰;對履行了社會責任的企業,政府則應給予優惠政策。“將企業當成一個公民來對待,這就要求企業的權利和義務對等。企業履行了社會責任,消費者和政府就應該給予相應的回報。”
    如何提高企業的公民意識?調查中,77.9%的人認為整個社會應對企業形成有效的監督和制衡;69.4%的人認為應該加強對企業的規範和監管,防止企業的違規操作;54.4%的人&&應該讓企業意識到,做一個合格的“企業公民”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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