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猛保護條紋設計 阿迪達斯的"三條杠"霸業
    2008-04-15    作者:郇公弟    來源:人民日報
  “阿迪達斯就像一隻保護幼崽的母老虎,兇猛地保護着它的經典條紋設計。”美國《福布斯》雜誌這樣評價道。
  4月10日,這一德國運動品牌巨頭又一次贏得了保護“幼崽”的勝利。歐盟法院的有利裁決,標誌着阿迪達斯的“三條杠”霸業,向着“兩條杠”、“四條杠”邁進,也標誌着它的“條紋霸業”跨出德國,開始向歐盟乃至全球擴展。
  儘管阿迪達斯的商標為三道條紋,歐盟法院的裁決卻能在法律上杜絕任何競爭對手使用兩道、四道條紋的設計。法院解釋説,重要的不是條紋數量,而是購買者是否會將它與阿迪達斯商標&&起來。
  阿迪達斯這次戰勝的對象,包括C&A、H&M、Marca Mode和Vendex四大國際服裝商。而為了這一紙判決,阿迪達斯已經爭取了十年之久。
  還是在上世紀90年代末,阿迪達斯就向荷蘭當地法院提起控訴,稱上述四大服裝商使用的兩條紋設計侵犯其商標權益。對這一“疑難案件”,荷蘭法院久拖未決,直到去年雙方最終決定將其提交到歐盟法院。歐盟法院裁決後,該案件還將再次返回到荷蘭法院,由後者判定各方的賠償額等。
  實際上,在20世紀70年代,德國法庭就已做出終審判決,任何兩道、三道或是四道條紋的設計都侵犯阿迪達斯“三條杠”商標權。
  借助這一判決,阿迪達斯甚至打敗了老對手美國耐克公司。耐克2005年上市的一款短褲的接縫處使用了雙平行條紋縫合,2006年1月德國科隆地方法庭就支持阿迪達斯的上訴,責令耐克停止銷售這種侵權服裝,並罰款100萬歐元。同一期間,德國服裝廠商Tom Tailor也因一款夾克衫袖口的兩條杠設計被罰款50萬歐元。
  在德國以外,阿迪達斯的“條紋官司”也不斷發生。2003年,阿迪達斯在盧森堡起訴Fitness世界貿易公司。2005年,阿迪達斯連續向美國法庭指控拉爾夫勞倫和A&F,認為它們的兩道條紋圖案服裝及運動鞋侵犯了自己的商標。
  但目前“五條杠”設計還是例外。自1966起,美國K—Swiss鞋類品牌就一直使用毫無爭議的五道條紋。
  本月歐盟法院的裁決意味着在歐盟範圍內,服裝及運動鞋上如果使用兩道、三道或四道條紋設計,就很有可能侵犯了阿迪達斯的商標權。這當然是對阿迪達斯競爭對手的打擊,但它同樣也引起一些獨立設計師的不滿。倫敦知名設計師厄休拉赫德森女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這種條紋設計元素“不應當是某家公司的私人財産”。她認為這一判決帶來的最危險結果是“限制設計師的創造靈感並打擊整個設計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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