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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改革,如何改?結構性減稅,從哪兒減?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我國陸續&&一系列結構性減稅舉措——從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到下調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從減徵小排量汽車購置稅到增值稅改革全面推進,從連續七次上調出口退稅率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所有的這些舉措,在拉動我國經濟復蘇的過程中,確實功不可沒。 最近,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全國財政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推進財稅領域重點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更好地發揮財政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作用。 本月9日,財政部公布了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到2012年底前將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進這一改革。 “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全面推進,被各界認為是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那麼,在稅收方面,又該如何推進? 首先,在資源稅徵收方面,可以適當擴大徵收範圍,實行從價和從量相結合的計徵方式。 資源稅的開徵,會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産生重要的雙重影響。 其一,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提高資源利用的成本,有效遏制掠奪性資源開發,改變經濟發展過於依賴資源消耗的狀況,同時促進企業進行産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 其二,有利於協調利益關係。改革資源稅,其實就是在調整分配結構,平衡國家、企業、消費者等不同主體的利益關係。開徵資源稅,在開發成本中直接體現環境生態破壞等間接損失,在環境利益和經濟利益間建立起內在&&,有利於實現自然、社會的和諧。 其三,有利於市場穩定。適時推行資源稅改革,增加資源供給並提高利用水平,減少初級資源大量出口,適度調節資源企業利潤水平,對國內市場的穩定、中國經濟的長遠健康發展,具有潛在的刺激和支撐作用。 其次,完善消費稅制度,可以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大量消耗資源的産品納入徵收範圍。
消費稅改革實施兩年多來,達到了組織財政收入,調解收入分配,引導、調解消費,節約資源、促進環保等目的。不過,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消費稅政策仍有進一步調整的空間。 從消費稅徵稅範圍看,目前國際上近50%的國家徵收消費稅的稅目在10—15種,30%的國家徵稅稅目在15—30種之間。相比較而言,我國消費稅徵收範圍較窄。 此外,我國部分稅目消費稅徵稅環節在設置上也不盡合理,有些産品在稅率設置上也仍存在調整或細分空間。 與資本市場密切相關的,則可以考慮採取“減徵”或“暫免徵收”紅利稅來降低投資者的稅負。取消或減免紅利稅,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有利於樹立並穩定投資者的信心,有利於引導投資者參與長期投資。 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考慮通過大幅度降低了個人所得稅稅率,以刺激人們工作、消費和儲蓄的積極性。 總之,在目前的狀況下,財稅領域的改革依然值得期待,而且也依然是大有“文章”可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