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股發行與入市資金良性互動
    2009-05-25        來源:全景網-《證券時報》

    日前,中國證監會就《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第一階段改革將主要集中在推出四項措施。業內專家&&,IPO徵求意見稿體現了機構投資者讓利給中小投資者,向中小投資者傾斜的原則。從長期來看,對促進股市健康發展有着積極意義。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認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有助於約束機構,能夠更好地規範市場。IPO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有回報投資人的責任,國家應當考慮強化IPO公司公眾意識,規範IPO公司分紅機制,保障投資者利益。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所長李大霄認為,這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建立市場化的發行價格形成機制是這次改革的核心,通過申報、尋價、報價等諸多環節的邏輯性一致,有助於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定價;二是從具體措施看,如網下網上申購參與對象分開,充分顯示出新股發行在向中小投資者傾斜,有助於他們中簽率的提高;三是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似乎在預示以往“新股不敗”的神話將會打破,新股中簽並不意味着一定賺錢。
  在24日舉行的一論壇上,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中國的股票發行制度和定價機制已經非常市場化了,走了這麼多年應該説是越來越完善,方向是正確的。本次IPO徵求意見有兩大進步。
  他説,第一個方面就是杜絕了資金非常雄厚的投資者,從制度上把優勢削弱,如兩個市場只能選其一,在申購時有最高的限制等等,這些都是一個正確的措施,有利於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第二,重新IPO還要徵求意見。有一種理念説IPO固定指數化,理論到了多少點就可以重啟IPO,多少點就不可以重啟。“新增上市公司的確跟指數沒有關係,如果真的有關係,那麼指數越高風險越大,對現有投資者的風險越大。”
  他認為,應該打破IPO重啟時間表和指數挂鉤的傳統觀念。什麼時候重啟,是這些公司之間的關係。“只要是新上市公司,第一它的信息披露是透明的,第二它的確是有價值的和未來有成長性,我認為任何時候都可以重啟IPO。”
  在此次公布的徵求意見稿中,其中一點提出“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單一網上申購賬戶的申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對此,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認為,之前的現金申購方式,由於中小投資者資金量比較小,往往處於不公平地位。指導意見的積極意義在於制度更加市場化,而且使中小投資者有更多的參與機會。不過他也建議,可以通過以前採用過的“市值配售”的方式來發新股。所謂市值配售,就是按照二級市場投資者資金帳戶的市值來分配新股額度,其優點是可以有效防止銀行和機構等鉅額資金入市。“這樣更加體現大家持股的意願。”
  中信建投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董晨認為,對單一網上申購賬戶設置申購上限,有助於遏制大量的機構申購資金進行無風險套利,對散戶申購的中簽率雖有幫助,但提高不會很多。至於該意見稿能否遏制新股爆炒,關鍵還是要看發行機制市場化能否落實,比如市場平均市盈率為40倍,而發行市盈率僅為20倍的話,新股遭到爆炒仍然是很有可能的。
  至於新股開閘對市場的影響,業內人士指出將對市場的流動性産生分流影響,但是,如果同時能夠補充流動性,市場不會縮小。只要合理安排,市場也是有望形成一種上市公司融資與入市資金規模擴大的良性動態平衡。融資功能的恢復是市場恢復生命力的標誌,市場有融資功能才是一個正常的市場。如果加大資金的引入速度、機構投資者的入市,就可以達到動態平衡,市場就會既恢復融資功能,也不會暫時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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