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應更透明公開
    2009-03-06    作者:阿西(上海 財經評論人)    來源:新京報
  據《第一財經日報》3月3日報道,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為大會準備了“建立住房公積金託管制度,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管治理”的提案。
  提案建議,應由建設部會同銀監會制定《住房公積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來加強監管。他認為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多頭監管、程序模糊的缺陷。
  馬委援引了相關媒體的公開報道:與公積金有關的經濟案件從2003年3起上升到2008年18起;涉案金額也從2003年1.16億上升到2006年的10.8億,大多為公積金行政管理者的挪用、貪污。他認為違法違規案件的直線上升,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缺陷有關。
  可資佐證的,是新華社2005年的一則報道。報道中説“住房公積金近年來擠佔、挪用等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該報道還以郴州市涉案1.2億元的公積金非法抵押貸款案和長春2000萬公積金失蹤案作為事實例證。
  眾所周知,住房公積金和社保資金一樣,都高度關係到民生,是老百姓從自己收入扣出來的錢。雖有如同稅收一樣的強制性,不過加上單位、企業所多繳的部分,用之於民,是老百姓遮風擋雨住房的福利。
  這個福利隨着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繳存歸集的總額越來越大。據建設部公開數據,截止到2007年底,繳存總額為16230.30億元,比上年末增長27.92%。2007年繳存3542.92億元,比上年增加615.02億元,增幅為21.01%。按慣例2008年的數據,要今年兩會後才能公布。即使繳存沒有增幅,就按照前年的水平預計,2008年繳存總額也將達2萬億以上。這是國務院4萬億擴內需計劃數額的一半,而且這是老百姓專款專用的置業錢,遲早要花到房子上,是真實的內需。
  按照2002年新條例修改後的總則,我國“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其實並不存在多頭監管、程序模糊。公積金是財政監管,要找監管第一責任人,那一定是當地財政部門。
  然而誠如馬蔚華所説,這筆鉅額資金的監管的確存在問題。按他的提案,比照我國證券、保險、企業年金和信託産品的成功經驗,建立第三方託管制度,讓住房公積金管理人、託管人和參與人之間形成制衡,使住房公積金難以挪作他用。
  從鉅額資金風險管理的財務技術上講,第三方託管制度是個好辦法。以往我國證券業沒有採取客戶保證金銀行第三方託管之前,挪用現象也十分嚴重,造成過巨大窟窿,有過慘痛的教訓。
  但現實情況是,按照我國公積金管理屬地化的原則,已把這個資金看做是當地財政利益的各級政府,不會輕易地交權。畢竟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形式上,還是由財政、企業和職工代表三方組成,説公積金託管給了這個部門,也勉強靠得上。何況,任何制度都有成本,銀行參與了託管,就不可能無償勞動。
  不管馬委員的提案能否被採納,住房公積金監管存在的問題都應該引起立法、行政部門和社會的重視。規範住房公積金其實也不難,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只要各級政府把日常運作的信息透明披露,只要住房公積金繳存、歸還、貸款、結算、投資的諸環節陽光化,公積金的監管就不會成為問題,巨量的資金也才能真正地起到重民生、擴內需的作用。
  相關稿件
我國住房公積金大案頻發 強化監管迫在眉睫 2009-02-27
別讓公積金悄悄“冬眠” 2009-02-06
公積金管理制度應該注入新內涵 2009-02-06
南京市:正式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2009-01-23
動用公積金建設經濟適用房的疑問 200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