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連串“限空令”隱含了什麼?
    2008-09-26        來源:上海證券報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近期頻繁發布有關限制賣空的緊急令。7月15日,SEC發令要求杜絕對19家主要金融機構股票的“裸露賣空”,但不包括合法賣空。9月17日,又發布旨在限制“裸露賣空”的緊急令,硬性規定T+3結清,強制性要求預先借入證券,引入“賣空欺詐”規則處罰違規賣空行為。9月19日,進一步將限制賣空的金融機構股票擴展到799隻,且暫停了合法賣空。9月21日,為滿足做市商的特殊做空需求,SEC又發布了相關緊急令。這些緊急令有效期一般不足半個月,但SEC可以視情況延長10天以上,但有效期限總和不得超過30天。

  拋開救市不論,我們很關注SEC對賣空機制的觀點和態度。在市場持續下跌時,賣空者很容易成為被攻擊的對象,引發人們對賣空機制的爭議。筆者為此研究了相關公告,得出的結論是:SEC將繼續強化對“裸露賣空”的限制,但無意長期禁止合法賣空。
  首先,筆者看不出SEC任何長期禁止合法賣空的意圖。根據SEC此前一些文件的定義,賣空(Shorting)是交易者賣出自身當時並不實際擁有的股票,但在賣出之前已經借入股票,或者安排了證券借貸協議,並在規定的T+3交收日交付股票。借出股票一方不能賣出已出借的股票,所以上市公司的可交易股票數並不會因為賣空行為而增加。SEC近期限空令的公告中均指出,賣空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有助於提高股票定價效率,增加市場流動性,這一評價與SEC其他歷史文件的表述基本一致。也正因為如此,儘管SEC在9月21日根據需要暫停賣空(有效期半個月左右),但並未聲稱要長期禁止賣空。事實上,由於賣空在美國1934年證券法屬於合法行為,SEC也只能短期暫停,而無權長期禁止。
  其次,從有關限空令可以看出,SEC將進一步加強對“裸露賣空”行為的限制和處罰力度,這是SEC一貫政策的延續和加強。所謂“裸露賣空”(Naked Shorting)是指賣空者事先並未借入股票,也不打算在T+3交付股票,因此將導致證券買入方屆時無法收入股票。換句話説,裸露賣空者賣出的股票事實上並不存在。由於美國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沒有對投資者可賣餘額作前端檢查,因此不能從技術上完全杜絕“裸露賣空”。在2004年前,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美國證券業協會曾&&過一些限制“裸露賣空”的規定,如要求市場參與人在賣空前證明他們屆時能夠交付所賣空的證券。不過,美國的發行人和投資者對“裸露賣空”仍有很多抱怨,如認為這些規則沒有很好執行、限制過於寬鬆等等。因此,2004年後,SEC發布了有關證券賣空的SHO規則,提升了有關規定的層次,並進一步加強了對“裸露賣空”的限制,如強化強制平倉要求等。鋻於美國的發行人和投資者仍對“裸露賣空”問題不滿,2007年SEC修訂了SHO規則,取消了原規則中的不溯及以往的條款,並縮窄了期權做市商的豁免範圍。但SHO規則的爭論仍在繼續。有人認為SHO規則對未按期交付證券者的限制和處罰力度明顯弱於德國、澳大利亞、香港等市場的規定,不能完全解決“裸露賣空”問題。相比而言, SEC 9月17日的“裸露賣空”的緊急令,嚴格程度已經與上述境外市場趨同,部分規定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用SEC主席的話來説,SEC將對“裸露賣空”採取“零容忍”態度。這應該是SEC限制“裸露賣空”政策的極大強化。由於緊急令有效期較短,SEC計劃綜合公眾對“裸露賣空”的意見修改SHO規則,將有關措施長期有效化。
  總的來看,儘管限制合法賣空和限制“裸露賣空”同屬救市措施,但可以看出SEC對合法賣空和“裸露賣空”的態度有明顯差異。SEC對於“裸露賣空”“零容忍”,將繼續加強限制;對於合法賣空,儘管採取了短期暫停措施,但認為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有積極作用,並未準備長期禁止合法賣空。
  對我國來説,SEC對“裸露賣空”和合法賣空的不同觀點和態度有一定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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