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漲價向政府公關比漲價本身更令人擔憂
    2008-04-03    作者:宴揚    來源:新快報

  據報道,繼光明、三鹿兩大牛奶品牌獲批漲價後,近日,國家發改委又批准了“金龍魚”食用油的提價申請,該品牌5升裝調和油將漲價20元,玉米油約漲10元,花生油漲幅還無法預估。

  眾所周知,為了防止物價過快上漲引發全面通脹,國家發改委實行了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俗稱“限價令”。特殊時期需要特殊措施,對於“限價令”,大多數人&&理解與支持。但眼下的情況是,各種産品的漲價申請頻頻闖關成功,漲價風潮此起彼伏,讓人不由得對“限價令”的實際效力産生懷疑,進而對通脹可能全面爆發感到擔憂。
  實際上,在我看來,比漲價申請頻頻順利闖關更讓人擔憂的,是相關新聞報道中的一個“細節”:國家發改委批准“金龍魚”的提價申請後,同為食用油行業領軍品牌的“魯花”、“福臨門”也蠢蠢欲動,準備就申請提價而加速攻關。
  顯然,這裡的所謂“攻關”,可以是把問題擺在桌面上,攤出成本、收益賬,通過正常途徑説服發改委批准漲價,但也可能是遵循和利用某些潛規則,採取一些拿不上&面的手段,“誘惑”發改委批准漲價,如同一些地方到中央各部委“跑部錢進”。
  請不要批評我疑心太重,過往事實證明,對於權力,多一份疑心沒有壞處,或者説,提防權力可能濫用、可能異化,是規範權力運行的基本前提。
  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相當於把本屬於市場和企業的一部分自主權,重新收歸發改委所有,以前是企業自主漲價,現在是政府批准漲價,“限價令”意味着發改委擁有了更多、更大的權力,而且這部分多出來的權力,來自於市場和企業的臨時讓渡。因此,如何對這種批准漲價權予以限制和規範,就成了“限價令”會不會走樣、能不能發揮應有效力的關鍵。
  目前的情況是,發改委為何批准了這個産品而沒有批准那個産品的漲價申請,為何批准了這家企業而沒有批准那家企業的漲價申請,以及批准的漲價幅度為何是20元而不是10元,這種上漲幅度是否合理等等,作為老百姓都無從知曉其中的緣由,無從知曉就意味着無從監督,無從保證這種批准漲價權始終公平公正、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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