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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我腦子裏老是惦記着蘭州市物價局,20多天前,因為蘭州的牛肉麵紛紛漲價,該局&&文件,要求大碗麵不得超過2.5元。這一行為隨即成了眾多時評作者的“槍靶”和經濟學家們的“笑柄”:“你以為現在是‘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年代啊?要知道,如何做主是民眾自個兒的事……” 可是,這才過了幾天?現在方便麵漲價了!只是同樣因原料價格提高所致,似乎沒有人認為此次方便麵漲價有理,而且被指違法。專家指出,如果多個企業聯手進行漲價,就是違法。因為我國《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之間不得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協調等串通方式來統一確定、維持或變更價格,實行價格壟斷。 我在揣摩,假如蘭州市物價局的相關人員看到這樣的評價會怎麼説?其實,我們在批評該局干預市場時,很多人都忽視了這樣一個細節,那就是他們是在督促蘭州牛肉麵協會對商戶進行協調、勸阻不要漲價而無果的情況下,又向甘肅省物價局進行請示並得到了批復,才&&了限價文件的。 我這樣説,絕不是替蘭州市物價局辯解,事實上,我也認為限價值得商榷,我想説的只是,如果説方便麵漲價是違反了“經營者之間不得串通”的規定,憑什麼我們就斷定蘭州牛肉麵商戶就沒有串通呢?據報道,26日,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已&&,此次方便麵漲價是否違反了價格法,是否涉嫌壟斷,需要相關監督部門來取證進行調查。我想知道的是,倘若調查結果確實顯示方便麵廠家違反了《價格法》,有關部門準備怎麼處理? 事實上,我已經預見到,關於此次方便麵漲價,政府有關部門無論怎麼處理都將是不妥當的。干預?好吧,但你能繞過原材料漲價的這個事實?要知道,誰也無權要方便麵生産廠家都去當慈善家!何況,即便是干預,又怎麼干預,是罰款還是限價?從某種意義上説,如果要求他們執行原來價格,也是一種限價——這裡已有蘭州市物價局的前車之鑒!而不干預就只好聽之任之,可我們又怎能容忍《價格法》就這樣被藐視? 而説到這裡,我忽然想到另一個人,那就是廣州市市長張廣寧,在房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他於半年前曾呼籲市民不要急着買房,稱政府有決心把房價壓下來。而至少從目前看,他的這個承諾是落空了,這半年裏,廣州的房價不僅未降,反而大漲!如果有人當時真的聽了他的話而“持幣不動”,不知道現在是不是要怨恨他! 我只知道我不會怨恨他,就像我不會嘲笑蘭州市物價局一樣。當官或許不該為民做主,但面對民生問題,當官的什麼都不去做,只去聽任市場傾軋,他是否更該回家賣紅薯? 哦,可憐那通脹壓力下的兩支螳臂——其實,這才是我這整篇文章的主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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