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房子不是“小産權”
    2007-07-16    熊培雲    來源:南方都市報

  鐵打的房子也在風雨飄搖。
  “到農村去!”10年前北京郊區已經出現了“小産權房”,只有少數人購買。2003年以後,隨着中國房産市場的升溫,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下,許多村鎮開始直接或間接開發“小産權房”。據稱,目前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産權房”有千萬平方米。就在這兩天,北京通州又查出了百萬平方米的“小産權”房。
  無論政府以什麼名義“叫停”,以其低於城區一半甚至更多的價格來看,相信“小産權房”熱還會持續下去。因為老百姓越來越買不起房,因為“大産權”房盤剝得太多。前不久,有開發商“爆料”:“樓盤開發成本只佔房價20%,開發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餘下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所以,在政府的參與下房價越調越高,而“個人合作建房”、“不買房運動”等同樣在各種因素的干預下一事無成。“小産權房”低價熱銷,獨闢蹊徑地嘲諷了政府“調而失控”的政策——在政府缺席的地方,社會反而將房價調控得很好。
  眼下人們熱議“小産權”與“大産權”,筆者卻忍不住要笑。
  産權就是産權,只有“有”和“無”的問題,沒有“大”和“小”的問題。就像一個人,有生命就活着,沒有生命就死了,若非有人無事生非或者勢利歧視,本也無所謂“一條大命”和“一條小命”的區別。然而,法律卻是要講公正的,畢竟這些房子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蓋起來的,怎能像對待“盜版光碟”一樣打擊。如果“小産權房”都違規,那麼農民自己蓋着住的房子又算什麼?能把産權分出個“鄉鎮級”與“國家級”,這不能不説是轉型期中國的偉大創造。
  退一步説,就算今日世界有“小産權”和“大産權”之分,我想這個區別也不在中國。中國人習慣拿自己的房價和國外比,其實從購買力的角度來計算,中國的房價已經高到天花板上去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以中國房地産的産權格局,與國外對比房價本來就不在一個重量級上。區別在於,中國人講“房地産”,實際上只有“房産”而無“地産”。
  眾所周知,在中國,無論是皇帝至上的君主時期,還是國家至上的國家主義時期,民眾都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皇土”與“普天之下,莫非國土”無非代表了土地佔有的兩個極端。前者,皇帝壟斷一切,天下歸一個人所有,臣民實際上是一無所有,關於這一點,“抄家”這兩個字已經對中國歷史有了很好的概括。至於後者,“土地國有”表面上説一切權利都屬於人民,但是,由於“人民”是個虛擬主體,從産權上説,這裡名義上屬於所有人的東西實際上是誰都一無所有。所以我説,大家別吵了,中國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小産權”房。
  政策專家反復告誡大家,“小産權”有風險,不受國家政策保護,其實在我看來,房屋的最大風險並不在於不受國家政策保護,而在於可能遭受國家行為的侵害。以目前大行其道的“拆遷政治”與“房地分離”的政策來論,中國什麼樣産權的房子沒有風險?
  我們知道,在西方許多國家,買了房子便是置了祖業,可以一代代傳下去,因為土地是自己的,拆掉重建也沒有關係,其權利不會因為天災人禍而消滅於無形。而在中國,買房子不過是買了地面上的幾塊磚,因為所有權並不包括土地。土地永遠在那兒,而磚塊總有一天會消失,這決定了中國人當下擁有的權利不過是一種可以“被風化掉的權利”。
  《物權法》大討論時人們最關注的便是土地所有權問題。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土地問題沒解決,中國人買房子,更像是買了個被子在借來的床上做愛,可以偷一時之歡,卻並不牢靠。套用海子的一句詩歌,在“房地分離”的狀態下,鐵打的人也在忍受生活,鐵打的房子也在風雨飄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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