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小産權房,房價會咋樣
    2007-06-22    毛建國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在城市房價高漲的刺激下,城鄉接合部的“小産權房”因價格低廉而日益熱賣。據《第一財經日報》6月20日報道,近日,建設部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並強調,“鄉産權”、“小産權”房均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辦理房産證等合法手續。
  應該先明確“小産權房”的所指。據解釋,在眾多城市郊區,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除了用來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還以較低的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這些房子一般俗稱“小産權房”。“小産權房”之所以受到青睞,不外乎一個原因,那就是便宜。據悉,北京“小産權房”房價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4000元之間,這僅為四環內商品房價格的25%~30%。
  其實,有的時候所有權只是一個神話。近日,龍永圖再次呼籲以租房代替買房。租房者何來産權之説?相對於租房,“小産權房”優勢甚為明顯。筆者覺得“小産權房”的名稱很有意思,從字面理解,“小産權”還是有産權,只不過産權相對小一點兒(事實也正如此,它有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但租房沒有一點産權。而且,租一輩子房的支出很可能超過“小産權房”的價格。在北京,1年沒有1萬元是租不到房的。換算下來,“小産權房”只要能住20年就算賺了。這筆賬,購房者是會算的,這無疑也是購房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一個原因。
  如果忽視法律層面,應該承認“小産權房”存在的價值。據悉,北京“小産權房”佔到北京在售樓盤總量的兩成左右。人們為什麼買“小産權房”?因為囊中羞澀,它圓了很多人的住房夢。
  種種理由,都不能掩蓋“小産權房”在法律上的先天不足。筆者以為,有關部門緊急喊停時,更應該分析其合理性。其實,哪一個購房者希望購買一套産權存在極大變數的住房?“小産權房”的價格,産權房的身份,這才是購房者想要的。
  “小産權房”為何會在價格上如此便宜?據業內人士介紹,“小産權房”由於不存在土地出讓金、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等成本,且沒有繳納房地産開發相關的各項稅費。即使以城市商品房價格的30%出售仍有很高利潤。筆者不能理解,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佔不到目前商品房售價的70%吧,那麼開發商為何還一再否認商品房的暴利呢?筆者更不能理解,既然很多地方把住房問題上升到政治高度,那麼為什麼不能在相關費用上降低標準呢?
  筆者不禁聯想,如果沒有“小産權房”,北京的房價會是什麼樣子,其他城市的房價又會是什麼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説,對於當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小産權房”的作用大於相關部門的調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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