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公路資金不能停留在“路上”
    2007-03-28    梁江濤    來源:廣州日報

    審計署發現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中的20個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有些項目涉嫌幕後交易,個別項目存在商業賄賂。26個項目擠佔挪用或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21.58億元。21個項目中有16.39億元農民徵地補償費被截留挪用、長期拖欠或扣減(3月26日新華網)。

    對於挪用國家資金的新聞大家早已耳熟能詳了,但此次公布的審計結果依然備受關注,因為近年來不少“大員”都倒在了高速公路上。而且在此次公布的結果中,確實存在有些項目涉嫌幕後交易和商業賄賂。不過,公眾更關注的是這個審計結果不能總是停留在“路上”,關鍵是要將責任“生根落地”,還國有資産一個明明白白。
    過去人們常説,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現在的情況等於是打醬油的錢用來買醋了,或者是以打醬油為名,行買醋之實。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地有地方政府和部門敢於截留、挪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資金?而為什麼又能夠暢通無阻地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有的甚至明目張膽用於行政開支、辦企業或為小集體謀福利等?一個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事前、事中的監督,不能將違規行為遏止於萌芽狀態,光在事後審計也就成了“牛過河拽尾巴”。
    查出問題只是審計工作的一個方面,關鍵還要依法處理和糾正。首先,應該通報出這些部門的大名來。其次,審計國家資金的使用不能一直在“路上”,懸於半空之中,關鍵在於依法問責到人。對嚴重挪用、擠佔、截留資金、涉嫌幕後交易、權力尋租、商業賄賂等行為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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