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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9 作者: 沈若愚 來源:東方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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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網民對元旦的放假安排不理解,他們覺得既然是放三天假。那麼按照日曆來,30日、31日正好是星期六、星期天,正常放假再加上元旦,不是也是連放3天嗎?何苦換來換去,導致2006年的最後一個星期要連幹7天?其實,國家這樣安排,至少在經濟方面是可以解釋的。 先講一個小故事。筆者曾在一家外資企業工作,有次開晨會的時候,工程部經理向老總匯報廠裏一台設備經過兩天半搶修,終於修好了。老總聽了以後,説了兩層意思:首先是感謝工程部門員工的辛勤努力;其次是&&遺憾,他説一年的工作日是250多天,這台機器停了2天半,就是這台機器1%的年産能浪費了。我們聽了以後觸動很大,想不到老總會把兩天半和1%的年産能&&在一起。 回到元旦放假的問題上來,自2002年以來,國務院辦公廳都安排元旦的放假時間為1月1日-3日。如果2007年的放假安排,改成1月1日(星期一)放假1天,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為公休日正常休假的話,那麼2006年就會多出兩個放假日,2007年就多出兩個工作日,一進一出,就是4個工作日的差別。那就是1.6%的年度工作日的&&,如果從放假方面考慮的話,就是3.6%年度休息日的&&。 如果在工作日和休息日上面有這麼大的影響的話,肯定會對GDP的統計帶來誤差。這方面,國家應該是努力加以避免的。由此可看,國家現在安排的放假方案是相對合理的。當然,並不是説國家如此安排,僅僅為了GDP統計的方便、穩定,而是在可以選擇的範圍內,這樣的安排更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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