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長春100多位投資者的近億元資金“打水漂”,委託的18家民營投資公司相繼集體“消失”,引發社會關注。
類似的一幕,其實並不罕見,但本案特殊之處在於,這些投資公司不少竟是利用工商登記改革的“低門檻”、“0元開公司”。非法集資的“黑陷阱”,似乎就這樣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改革的紅利竟然也成了不法之徒的盤中餐。
深究本案特徵,手法並不高明,還是許諾固定收益,象徵性支付一兩個月,引來不少的普通人“眾籌”,然後便卷款跑掉。空余辦公樓和永遠打不通的手機,令血本無歸的投資者欲哭無淚。其中,有人們的貪婪和不謹慎,可也暴露出監管的漏洞。畢竟,非法集資的罪與非罪的界限較為清晰,打擊手段也不缺乏,卻仍被鑽了空子,政府缺位令人失望。
以往鑽空子,還總是在暗處、在地下,有些防範意識的群眾,自然會敬而遠之。可這次不同了,墻上挂着工商營業執照,如假包換,很大程度上放大了“信譽度”,假借政府審批來忽悠人。這個角度看,“0門檻”“0元註冊公司”的本意全被跑偏,成了歪嘴和尚唸經,壓根兒沒有助力創業、創新,反倒助紂為虐,成了違法犯罪的推手。
不是政策不對路,而是落實走了樣。簡政放權、商事登記改革絕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放管結合,既放下進入的門檻,又拉起監管的柵欄。簡單的道理重復了多遍,一些地方政府還不當回事,背後還是利益驅動。審批權在握,有油水,當然願意幹,監管權沒油水、還易得罪人,又何苦費勁?於是,前籬笆宿貓,後柵欄走狗,就難免此起彼伏了。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強調兩隻手並用。法無禁止為允許,大家都可來創業,這是市場繁榮的根源;同時,對政府而言法定職責必須為,必須守住創業的邊界。比如,投資興業沒問題,但投資的非法承諾、投資的擔保缺失、投資的安全追責,都得一一關注,做好事中、事後的監管。否則,待到東窗事發,再去追逃、追贓,成本何其高昂!
“0元開公司”絕不等於“0人來監管”。引申觸類,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於一混了之;IPO註冊制改革,也是有監管的註冊。改革,正在中流擊水,正需時不我待,關鍵的一條就是有擔當。願把有油水的不當權力扔到歷史的垃圾堆,更願把沒油水的法定職責扛在肩上,這才是法治中國的為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