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證監會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有減少和簡化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的意圖,在此背景下,A股上市公司尤其是小市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如火如荼。據統計,截至8月22日,A股上市公司中總市值低於25億元的400家上市公司,停牌企業有73家,有30家企業正在進行並購重組。剔除掉次新股以及目前正在進行並購重組及處於停牌狀態的上市企業後,共計289家企業,而這些企業也由於有較大重組可能而被炒家盯上。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斯蒂格勒如此評價美國企業的成長路徑:“沒有一個美國大公司不是通過某種程度、某種形式的兼併成長起來的,幾乎沒有一家公司主要是靠內部擴張成長起來的。”企業做大做強,離不開並購重組,但這種並購多是以優勢企業為運作主體,是一種強強聯合或以強吞弱,正是由於運作主體具有較強的經營整合能力,才可能産生整合協同效應,因此現實並購重組案中多是由國際知名公司為主導,大規模、超大規模的並購重組佔比較高。
今年上半年全球並購交易總規模達到2萬億美元,其中超過100億美元交易規模的並購活動佔比很大。例如,美敦力以429億美元收購柯惠醫療,電信巨頭AT&T以485億美元收購美國最大衛星電視服務商DirectTV,康卡斯特以450億美元收購美國第二大有線電視運營商時代華納有線等等,加拿大制藥公司瓦蘭特(Valeant)宣布以45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抗皺藥保妥適的製造商愛立根。
奇怪的是,目前A股市場並購重組卻由中小盤上市公司唱主角,經營較為穩健的大盤優勢上市公司運作並購重組的卻較少見。筆者認為,一些上市公司原控股股東急於將持股脫手,且由於中小盤上市公司股票盤子小、股價容易操縱,中小盤上市公司容易成為重組甚至借殼目標,由此上市公司越小盤、越垃圾,就越容易被重組或借殼。但是,這些資産重組很多是為了股價炒作甚至市場操縱,如此並購重組所能産生的價值比較有限,企業重組來重組去也不見做大做強,總是一個小矮人,這與以優勢企業為主導的並購重組有根本區別,可稱之為“非實質性重組”。
這種“非實質性重組”甚至會産生負價值。在並購重組引發的炒作中強勢利益主體趁高減持,然而好景不長,隨着時間推移,並購後資産收益往往不如當初吹捧的那麼好,股價回跌,套牢一批投資者,他們只能等待下一輪重組消息解套。也就是説,這種所謂重組為強勢利益主體搶奪弱勢主體創造了機會。
另外,儘管有些“重組”最終沒有兌現,但並購重組方案一出&,同樣引起股價暴漲,同樣導致財富轉移。比如,某重組專業戶近日再次發布資産重組預案,公司股價連拉漲停,但這家公司2006年借殼上市,從2008年下半年到去年已先後張羅了三次重組均告失敗,這次是第四次推動重組。雖然到如今賣殼或重組尚未最終成功,但在第二次賣殼以及本次重組消息公布後,股價都出現暴漲。假若重組又一次泡湯,不少股民又要遭殃。
為適應當前國民經濟“轉方式、調結構”戰略調整需要,促進行業整合和産業升級,推動上市公司兼併重組具有重要意義;但這種並購重組應該是以優勢企業為運作主體來整合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的“實質性重組”,而非以垃圾企業為運作主體、以影響股價為目標的“非實質性重組”。筆者認為,推動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必須考慮當前A股市場還不大成熟、不大健康的實際,為此建議:只有近三年平均凈資産收益率高於6%的優質公司,才可以作為運作並購重組的企業主體,此類企業在與其他上市公司或者場外企業並購整合時,皆可保留上市地位資格;如果近三年平均凈資産收益率低於6%,要麼被其他優勢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要麼在與場外企業並購重組,達到借殼上市標準時就自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