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美成“聚假”,豈能退貨了事
2014-07-30    作者:鄧海建    來源:中國青年報
分享到:
【字號

  7月19日,國內電商平台聚美優品等被媒體指涉嫌知假售假。隨後,聚美優品發布聲明稱,已關閉“祥鵬恒業”店舖,所有商品已從第三方平台緊急下架停止發售,並提供無條件退貨。(《廣州日報》7月29日)

  如果説福喜發黴牛排對於洋快餐來説,基本還屬於難以一眼望穿的“專業戲法”,那嚴重背離市場價格的山寨大牌、冠冕堂皇以正品姿態勾人上當,電商平台要想撇清“不知不覺”或“後知後覺”的連帶責任,基本已沒有什麼説服力。很多人想不到,一些電商在給你帶來“撿到的大便宜”時,也給你預備好了來自湖北、浙江、廣東或福建的高倣品。

  你認不出A貨B貨,銷售者自然盆滿缽滿,吹虧上當者還心情特爽;一旦有人較真,客服往往痛快退貨,美其名曰“N天無理由”——反正他們只需掙下那些沒有退貨的顧客的錢就夠了。記者調查發現,大量類似於“祥鵬恒業”這種名字的小型貿易公司,星羅密布在各大電商平台中,它們公然售假,而某些知名電商平台,則已成為大量假貨尤其是奢侈品假貨的重要集散地。

  這些年來,相關電商風波不斷。如去年3月初,聚美啟動周年慶大促銷,3天網站銷售過10億元,然而半月後,聚美卻陷入品牌信譽危機,質疑其“售假”的聲音層出不窮。同一時段,有自稱“聚美優品前員工”的網友發帖指出,聚美假貨比例高達90%,帖子還出示了部分聚美優品的採購單。此事儘管被聚美斥為別有用心的“謠言”,但值得注意的是,長期以來,眾多國際大牌紛紛&&與聚美優品無任何合作關係。於是問題有兩個:一者,是非真相,誰也不能妄斷,但既然貓膩線索無限多,甚至同業間見招拆招“無底線”,工商等職能監管部門何以作壁上觀?二者,如今傳聞坐實,聚美的反應也只是“無條件退貨”。但問題是,“據報道,這個50人的公司每月流水額高達千萬元”,那些死無對證又被消費了的高倣貨,還有討回公道的機會嗎?

  下架停售只是一種應急姿態,於法治社會而言,制假售假顯然不是退貨了事那麼簡單。今年剛剛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亮點之一,就是違法經營的懲罰性賠償數額大大提高。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增加賠償的金額由原來價款的1倍增加至3倍,即“1+3賠償”、“退一賠三”,而且規定最低賠償額不少於500元。也就是説,哪怕買到一塊錢的假冒偽劣産品,最少也要賠500元。那麼,“祥鵬恒業”關門打烊,賠償程序就可以忽略不計嗎?新法雖然抹去了電商平台在不知情情況下售假的無辜責任,但第四十四條同時也明確規定,“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可見,聚美的當務之急是做好兩件事,一是協助退貨及賠償,二是盡可能洗脫明知故犯的嫌疑。當然,行政及司法部門恐怕不能再任由交易雙方互掐,悉心取證、掘進真相、雷霆責罰,中國電子商務的門戶才會稍事清爽,網購平台才不至於成為“相聲小品專場”。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集成閱讀:
京東聚美涉嫌知假賣假:海淘奢侈品實為高倣
聚美優品陷假貨風波
聚美樂蜂促銷戰被指同門互炒
200萬人齊聚美國華盛頓觀看新總統就職典禮
 
頻道精選:
【思想】取消樓市限購能“救市”? 2013-06-14
【讀書】寓繁於簡,以簡馭繁,其實功夫很深 2014-07-29
【財智】基金業遭遇“小時代”之痛 2014-07-25
【深度】商超巧立名目亂收費被指“雁過拔毛” 2014-07-29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證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