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金融時報》7日報道,世界最大的離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諾,將自動向其他國家交出外國人賬戶的詳細資料。這是全球打擊逃稅舉措的最重大突破之一。
瑞士銀行數百年的隱私保護傳承以及母國永久中立國的地位,使其擁有了逃稅天堂的美稱,也成為不少非法資産的聚集地。無獨有偶,它也是我國貪官外逃隱匿資産的不二首選,被我國裸官視為境外資産存放的“聖地”。
此次來自這個歐洲小國的自動交換信息決定,告別數百年以來的保護客戶隱私做法,小小的決定猶如蝴蝶效應的微微展翅,逃稅天堂開始逐漸崩塌,而傳導到如火如荼開展反腐鬥爭的中國,不亞於一場颶風。
從懲治與打擊腐敗而言,海外資産的曝光是好事一樁。然而一者與我國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協議的國家數量不多,到相關國家詢問證人、鑒定人,搜查、扣押、有關物品的移交等並非易事,更遑論對外逃貪官的成功引渡;另一方面,出於當事國的本土利益,很多國家採取拖延的方式方法,將外逃貪官攜帶的贓款進行扣押、消耗甚至直接沒收,賴昌星等就是其中個案,這顯然導致國有資産的大量流失。
同樣,裸官的存在,本身就已經將資産進行轉移。而其中不少尚未被查出的貪官,更是抱着一顆“犧牲我一個、幸福幾代人”的必死決心,此刻僅有的海外資産曝光,對他們而言震懾力顯然依舊有限,更何況瑞士銀行的資産信息公開也限於涉稅資料,並不代表會配合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和財産往來明細,於司法而言依舊缺乏證據效力。進而言之,世界之大,又並非瑞士一家,還有着太多的以實業投資為名的避稅島國。由此,瑞銀賬戶公布,於海外反腐而言,只是一道曙光。
因此,海外反腐依舊任重道遠。對外而言,還需擴大國際間刑事合作,特別是強化與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的聯動,推動相關司法協助協議的簽訂,從而更大範圍、更大力度地打擊腐敗,挽回國有資産損失;對內而言,還要完善金融防範體系,防止官員鉅額資産外流,更要杜絕官員利用權力攜款私逃;於司法而言,在從重處理資産外流的同時,提高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的量刑,對於協助隱藏、拒不交出贓款的人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逃匿、死亡的,可堅決適用新刑訴法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